关于号召市直机关干部主动缴纳物业费的倡议
抚远市融媒体中心2023-06-28
广大市直机关党员干部:
根据《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是保证物业正常服务的需要,更是保障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亟需。结合我市目前物业费收缴现状,市直机关工委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发出主动缴纳物业费的倡议: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
广大市直机关干部要积极履行业主职责,全力支持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模范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发挥党员干部应有的作用。
广大市直机关干部要带头缴纳物业费,自觉清缴历史欠费,如物业服务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情况,应正常缴纳物业费后,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或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不能采取减少、拖延、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式进行粗暴处理。
广大市直机关干部要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要带动亲人家属、邻居朋友自觉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带动发动身边人给予物业企业信任、支持配合物业企业工作,进而引导大众依法履行缴纳义务。
广大市直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主动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营造“人人关心物业、人人参与物业、人人支持物业”的良好氛围。
再次倡议:住宅小区是我家,宜居宜业靠大家,物业管理齐参与,文明创建更添彩。同志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在全社会尽快形成党员带头、群众主动缴纳物业费的良好局面!
中共抚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抚远市融媒体中心2023-06-28
广大市直机关党员干部:
根据《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是保证物业正常服务的需要,更是保障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亟需。结合我市目前物业费收缴现状,市直机关工委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发出主动缴纳物业费的倡议: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
广大市直机关干部要积极履行业主职责,全力支持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模范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发挥党员干部应有的作用。
广大市直机关干部要带头缴纳物业费,自觉清缴历史欠费,如物业服务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情况,应正常缴纳物业费后,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或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不能采取减少、拖延、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式进行粗暴处理。
广大市直机关干部要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要带动亲人家属、邻居朋友自觉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带动发动身边人给予物业企业信任、支持配合物业企业工作,进而引导大众依法履行缴纳义务。
广大市直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主动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营造“人人关心物业、人人参与物业、人人支持物业”的良好氛围。
再次倡议:住宅小区是我家,宜居宜业靠大家,物业管理齐参与,文明创建更添彩。同志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在全社会尽快形成党员带头、群众主动缴纳物业费的良好局面!
中共抚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