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报名成功后,一定要打印这张表!
2023年初级会计正在报名中,有些地区的初级考生一定要注意:报名成功后要打印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表,否则可能影响资格审核+领证!
这些地区明确规定:需打印报名信息表
切记!江苏、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广西、海南、甘肃、兵团地区2023年初级报名成功后务必打印报名信息表!
北京:
首次报考人员需上传的审核资料分别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报名人员信息表(本人签字即可无需盖章);
(2)非京籍人员除提供“(1)”中资料外还需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截止到2023年1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
(3)在校生除提供“(1)”中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在北京上学的学籍证明(学校开具的书面证明或本人学生证等)。
天津:
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
报考人员本人须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
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内蒙古:
初级资格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在报名表承诺书承诺人处签名并留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合格人员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
经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合格成绩。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没有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可以通过该系统“取得技术资格人员入库备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系统。
吉林:
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江苏:
打印“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时需要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广西: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公示有异议人员应提交: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保存)。
海南:
登录“(http://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键。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信息表中“工作单位栏”内填写工作单位(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不填写,报考中级、高级资格的考生必须填写),填写了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在考生信息表中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考生信息表)。
甘肃:
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
兵团:
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
提醒:没有特殊要求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地区,建议大家留存电子版,以防万一。
2023年初级会计正在报名中,有些地区的初级考生一定要注意:报名成功后要打印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表,否则可能影响资格审核+领证!
这些地区明确规定:需打印报名信息表
切记!江苏、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广西、海南、甘肃、兵团地区2023年初级报名成功后务必打印报名信息表!
北京:
首次报考人员需上传的审核资料分别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报名人员信息表(本人签字即可无需盖章);
(2)非京籍人员除提供“(1)”中资料外还需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截止到2023年1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
(3)在校生除提供“(1)”中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在北京上学的学籍证明(学校开具的书面证明或本人学生证等)。
天津:
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
报考人员本人须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
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内蒙古:
初级资格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在报名表承诺书承诺人处签名并留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合格人员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
经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合格成绩。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没有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可以通过该系统“取得技术资格人员入库备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系统。
吉林:
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江苏:
打印“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时需要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广西: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公示有异议人员应提交: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保存)。
海南:
登录“(http://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键。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信息表中“工作单位栏”内填写工作单位(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不填写,报考中级、高级资格的考生必须填写),填写了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在考生信息表中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考生信息表)。
甘肃:
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
兵团:
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
提醒:没有特殊要求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地区,建议大家留存电子版,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