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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七月前要更换新的危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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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这一违法行为,不仅要求企业需要“设置”,还应该“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填写危废产生时间、数量、批次。
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罚款14.5万!
近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变压器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暂存库内5个容量为200公斤的废机油桶,约40公斤废活性炭均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企业对危废何时产生、暂存时间、是否超期处置均无法说清。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新固废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14.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在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危废固废专项整治行动中,半年时间内发现危废标志设置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善、危废库消防设施和应急物资不完善、未进行安全评价等一般隐患188个,已整改157个。对38家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合计罚款426.65万元。
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以下简称《规范》),并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均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危险废物未贴标志,重罚10-100万!
《固废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会议资料:
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科技高峰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发展高峰将于2023年9月20-22日在山东济南召开!会议将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和优秀企业分享政策、管理、技术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共同深入探讨技术原理与应用前景等,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固废内容:
(一)“无废城市”建设,危废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兜底消纳危废
(二)“无废城市”建设,解决工业固废难题
(三)“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垃圾精细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四)“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助力碳中和
土壤内容:
1、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管技术和装备
2、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中的迁移转化
3、化工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精细刻画与预警
4、场地土壤地下水调查与风险评估
5、工业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修复
6、耕地土壤重金属风险管控及修复技术
7、金属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
8、石油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
9、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
10、土壤地下水多功能修复材料
11、绿色低碳修复技术与理论
12、污染土壤、地下水生物修复
13、新污染物识别与风险管控技术
14、污染场地再开发安全利用及监管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8-01 15: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