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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交通安全整治,江夏交警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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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夏季交通违法规律特点,江夏区交通大队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飙车炸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区域、全时段、不定点位的查处,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强力整治酒醉驾违法
8月11日20时50分左右,江夏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在纸坊设卡盘查,郝某柱驾驶鄂AB***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卡点,经快筛棒检测,提示驾驶人有饮酒嫌疑,民警立即将其带至路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血检值为122.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郝某交代,吃晚饭时喝了酒,以为骑摩托车不会被查,谁知被交警逮个正着。
无独有偶,当晚21时09分左右,江夏区交通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大桥设卡盘查,吴某驾驶鄂A5***小型普通汽车经过卡点,经快筛棒检测,提示驾驶人有饮酒嫌疑,民警立即将其带至路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酒精含量为94mg/100ml,血检值为101.4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吴某交代称:和朋友一起在家中喝酒后,抱着侥幸送同事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郝某、吴某均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炸街车”违法整治不停歇
8月11日20时46分许,江夏区交通大队三中队在文化大道设卡检查时,一辆号牌为鄂A***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卡点附近,该车排气筒的轰鸣声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疑似“炸街”车辆,经过检查发现,该车的排气装置进行了改装,踩油门时发出刺耳的轰鸣。民警核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胡某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开展农村宣传劝导
8月13日,江夏区交通大队三中队组织农村“两站两员”童向华、胡琼携带宣传音响、道路交通安全手册到金口街同升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村民宣传不酒驾、不违法载人,劝导农村“一老一小”文明安全过马路、不坐超员车等,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的意识。

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酒醉驾36起,“飙车炸街”违法29起,超员12起,开展劝导活动15场次。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将持续进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IP属地:湖北1楼2023-08-16 14: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