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今天有些回过神来了。
“世界宇航员”小吧主说的“编辑、转发的文章,请注明出处,以示对原作者的尊重”,大概是指偶发的偶个人对语言讲解、分析、阐述之类的内容吧。
这些内容要说有出处,也确实有,是作为思考基础的知识,都是一些已经成为了公共知识的内容,比方说E语的16条规则,在好多地方都有,不至于这些地方都对这16条有版权?
一些语言学术语,比方说“名词”、“动词”…“修饰语”、“补术语”等等之类,不应该是某个人某个机构拥有版权别人不得侵犯之而使用的吧。
至于语言相关的一些理念,是偶独自脑力劳动的结果,更无从谈起对有相同感悟者的什么不尊重了吧。不至于偶有这样想的感悟,别人就不可以有同感?或者反之,偶有这样的感想感悟的时候,别人也有同样、相似的感想感悟,偶就不可以表达出来,要表达就得非说明这是从哪里引用来的语言理论么?
说到知识产权问题,倒使偶想起来确实有的这么一件事:
大约2004年前,还在偶形式上自学维吾尔语的时候,认识一个维语同学者网友,尽管当时偶只是个初学还没有入门者,但因为偶已经对维语有了自己的见解,这个见解对学习语言有很大帮助(这种见解其实来源于偶对其他语言的语言现象的理解),这位网友当时途径上海特意顺路找到偶让偶出书,经济有困难他可以帮偶,因为,不然的话现在当时有人已经在用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偶的这种语言学习思路讲学、教授、出书之类赚钱了,这样偶的个人思想所得被别人抢去,以后后悔莫及。
当时偶没答应,原因就是偶对外无偿宣讲自己个人思维所得,就是为了降低更多有志于、有兴趣于语言学习、研究者的成本。简单说,偶是通过这种方式,和大家互通有无,偶起步时得益于众多不求名利的人的无私无偿奉献,偶也当“(有所求时)取之于众,((自认为)有所得时)用之于众”。
说到取,偶想起了2017年左右,偶然在网络上看到的一期33课时的E语教程,当时是无偿发布在这个“世界语吧”的,是一个更早几年的E语者自己编写的教程,作者网名不记得了,好像叫什么机器人或者类似意思的名字。
偶现在的好多语言、语言学相关的理念,涉及所有语言的是在这之前就形成的,涉及E语言,则是在这33课E语入门教程的钻研中形成的。学习成本就是:有能上网的手机、电信服务费,等,自己的用心思考、融会贯通各种知识(E语相关的,语言相关的,人文相关的,文、理相关的,…)。
这也是偶曾经在这个吧里说,要学好E语,专攻一本书就行了,从书中学出高级的书中没有写出来的东西的道理。
可能正是因为偶这样的能力吧,导致一些人不能相信,现实中会有一个它们认作普通人的人能做出不一般的举动、言论,从而以为“他的思想、言论不会是哪个专业人士那里搬(实际意思是“偷”)来的吧”。
说到这里,要说到另一件事了,那是大约2003年前吧,一次在一个大学校园闲游,碰到一个大学新生,问偶看着书叽里咕噜在学什么,就这样闲聊起来一个多小时,偶打算结束谈话时,按她的说辞偶都可以做她们的老师了,当然不排除其中有恭维的成份。(原本可以不讲的结尾:然后她留了手机联系电话;只是偶并没有继续交往的意思,以后就一直没联系她。现在也忘了那个联系电话,只记得当时把她那写了电话号码的小薄纸条装在随身带着的钢笔管里了,这钢笔现在也不知去向了)。
大约也是那一年,那所大学作为对边疆地区的一个支援措施,招了一个班级的维吾尔人帮助培训。这是听她那天讲的。
2018年左右偶开始自学研究E语,还在刘晓哲的一个QQ群里时,有一次刘晓哲发了一句外网抄来的E语“La ĉielo estas strange”,这句话偶在这个贴吧里提到过其副词用法的意义、作用。当时,刘晓哲在群里发表评论,认为这里用副词形式strange道理不明。而偶根据对语言的直感,坦言,这句话妙处正在于它用了副词而不是形容词,因为形容词和副词的语用意义是不同的,从而使得句子有了意境(“意境怎么来的”的另一个途径,不过基本原理也和“简省”引发联想有关)。(有何不同,偶在这个贴吧讲解新闻E语时说过了,以后还会深入说)
关于e结尾的副词形式,刘晓哲曾经在QQ群里提到过他的一个发现:e结尾的副词,与介宾结构状语存在某种呼应关系,可以看作介宾短语省略了介词。
这可能是刘晓哲的原创发现。但是,在这之前偶就有同样的感觉,并且针对La ĉielo estas strange做出了解说、判断,而不像刘晓哲那样反而不明e形副词使用的根本意义。
难道,围绕对E语e形副词的感悟,存在侵权而不尊重他人?
“世界宇航员”小吧主说的“编辑、转发的文章,请注明出处,以示对原作者的尊重”,大概是指偶发的偶个人对语言讲解、分析、阐述之类的内容吧。
这些内容要说有出处,也确实有,是作为思考基础的知识,都是一些已经成为了公共知识的内容,比方说E语的16条规则,在好多地方都有,不至于这些地方都对这16条有版权?
一些语言学术语,比方说“名词”、“动词”…“修饰语”、“补术语”等等之类,不应该是某个人某个机构拥有版权别人不得侵犯之而使用的吧。
至于语言相关的一些理念,是偶独自脑力劳动的结果,更无从谈起对有相同感悟者的什么不尊重了吧。不至于偶有这样想的感悟,别人就不可以有同感?或者反之,偶有这样的感想感悟的时候,别人也有同样、相似的感想感悟,偶就不可以表达出来,要表达就得非说明这是从哪里引用来的语言理论么?
说到知识产权问题,倒使偶想起来确实有的这么一件事:
大约2004年前,还在偶形式上自学维吾尔语的时候,认识一个维语同学者网友,尽管当时偶只是个初学还没有入门者,但因为偶已经对维语有了自己的见解,这个见解对学习语言有很大帮助(这种见解其实来源于偶对其他语言的语言现象的理解),这位网友当时途径上海特意顺路找到偶让偶出书,经济有困难他可以帮偶,因为,不然的话现在当时有人已经在用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偶的这种语言学习思路讲学、教授、出书之类赚钱了,这样偶的个人思想所得被别人抢去,以后后悔莫及。
当时偶没答应,原因就是偶对外无偿宣讲自己个人思维所得,就是为了降低更多有志于、有兴趣于语言学习、研究者的成本。简单说,偶是通过这种方式,和大家互通有无,偶起步时得益于众多不求名利的人的无私无偿奉献,偶也当“(有所求时)取之于众,((自认为)有所得时)用之于众”。
说到取,偶想起了2017年左右,偶然在网络上看到的一期33课时的E语教程,当时是无偿发布在这个“世界语吧”的,是一个更早几年的E语者自己编写的教程,作者网名不记得了,好像叫什么机器人或者类似意思的名字。
偶现在的好多语言、语言学相关的理念,涉及所有语言的是在这之前就形成的,涉及E语言,则是在这33课E语入门教程的钻研中形成的。学习成本就是:有能上网的手机、电信服务费,等,自己的用心思考、融会贯通各种知识(E语相关的,语言相关的,人文相关的,文、理相关的,…)。
这也是偶曾经在这个吧里说,要学好E语,专攻一本书就行了,从书中学出高级的书中没有写出来的东西的道理。
可能正是因为偶这样的能力吧,导致一些人不能相信,现实中会有一个它们认作普通人的人能做出不一般的举动、言论,从而以为“他的思想、言论不会是哪个专业人士那里搬(实际意思是“偷”)来的吧”。
说到这里,要说到另一件事了,那是大约2003年前吧,一次在一个大学校园闲游,碰到一个大学新生,问偶看着书叽里咕噜在学什么,就这样闲聊起来一个多小时,偶打算结束谈话时,按她的说辞偶都可以做她们的老师了,当然不排除其中有恭维的成份。(原本可以不讲的结尾:然后她留了手机联系电话;只是偶并没有继续交往的意思,以后就一直没联系她。现在也忘了那个联系电话,只记得当时把她那写了电话号码的小薄纸条装在随身带着的钢笔管里了,这钢笔现在也不知去向了)。
大约也是那一年,那所大学作为对边疆地区的一个支援措施,招了一个班级的维吾尔人帮助培训。这是听她那天讲的。
2018年左右偶开始自学研究E语,还在刘晓哲的一个QQ群里时,有一次刘晓哲发了一句外网抄来的E语“La ĉielo estas strange”,这句话偶在这个贴吧里提到过其副词用法的意义、作用。当时,刘晓哲在群里发表评论,认为这里用副词形式strange道理不明。而偶根据对语言的直感,坦言,这句话妙处正在于它用了副词而不是形容词,因为形容词和副词的语用意义是不同的,从而使得句子有了意境(“意境怎么来的”的另一个途径,不过基本原理也和“简省”引发联想有关)。(有何不同,偶在这个贴吧讲解新闻E语时说过了,以后还会深入说)
关于e结尾的副词形式,刘晓哲曾经在QQ群里提到过他的一个发现:e结尾的副词,与介宾结构状语存在某种呼应关系,可以看作介宾短语省略了介词。
这可能是刘晓哲的原创发现。但是,在这之前偶就有同样的感觉,并且针对La ĉielo estas strange做出了解说、判断,而不像刘晓哲那样反而不明e形副词使用的根本意义。
难道,围绕对E语e形副词的感悟,存在侵权而不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