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吧 关注:2,619,794贴子:59,800,604

为什么普遍认为魔天记不如凡人修仙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是忘语书迷,看了他几乎所有小说(除了那本西游的定制小说),老实讲看过凡人修仙传人灵仙三界篇,人界篇写的非常精彩,灵界篇平均水准以上,仙界篇开头写的不错,但大结局崩得实在太严重了,综合而言感觉真的不如魔天记,魔天记从剧情文字的描述,境界的划分我个人认为是优于灵,仙两篇的,全文平均水准明显高于凡人平均水准,但是魔天记很多人认为大结局写得不好,我反而认为大结局柳鸣舍弃双剑作为阵眼到被迫飞升描写永生境的历程时,那种重拿轻放的心境磨砺反而是凡人等其他几本小说没有的,问题来了,为什么大部分的人认为魔天记不如凡人?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10-01 20:34回复
    快来水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10-01 20:34
    回复
      烂尾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10-01 20:43
      收起回复
        我记得当初柳鸣永生+神装打不过两只永生虫子被喷了好久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10-01 21:24
        收起回复
          3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3-10-01 21:59
          回复
            老套路没新意,后面一半都是流水账烂尾,但还看得出来是本人写的,后面仙界篇干脆代币了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10-01 22:00
            回复
              突然烂尾,看过就忘。玄界之门,魔天记两猪脚叫啥都忘记的一干二净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3-10-01 22:04
              回复
                这两本,最主要还是主角智商不在线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10-01 22:32
                回复
                  魔天记当初我看过一遍就记住了主角名字,没有想重复看的欲望(凡人的境界划分才是YYDS),反观凡人已经陆续看过好几遍了。现在仔细想想,仙界篇的某些片段文笔和魔天记有一点像,都是忘语结婚有了孩子以后写的书,构思不够,是很多读者因为凡人疯狂支持的书,随便写写就能挣钱,所以越写越离谱,败坏口碑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3-10-01 22:44
                  回复
                    3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23-10-01 22:58
                    回复
                      名字就差一大截,凡人修仙传这个名字有几个比得上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3-10-01 23:05
                      收起回复
                        魔天记前期还行,后期赶进度,写的潦草,基本上忘语后面写的每本小说都有这样的问题,包括仙界篇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3-10-01 23:05
                        收起回复
                          魔天记前面看起来还是比较好的,后面写的乱七八糟的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3-10-02 00:39
                          回复
                            凡人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3-10-02 01:10
                            回复
                              在那个什么天门副本前写的挺好的,后面烂了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23-10-02 03: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