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米塞斯的《自由主义》中译本名为《自由与繁荣的国度》
当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遭到喜欢战争的对手进攻的时候,他们必须进行抵抗,竭尽全力期打退敌人。当人们为了自由和生存而战,创造了英雄业绩的时候,他们是值得赞扬的,人们有理由称赞这些战士的坚韧和勇敢。这时,他们的英勇果敢、不屈不挠、不怕牺牲的精神值得歌颂,因为他们的目标是正义的。但是,如果人们把这种良好的战士品德视为一种绝对的品德,视为一种普遍认同的优点,而无视其战争目的话,那么,人们就犯了错误。这样一来,强盗的那种大胆、不怕死也会被认为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实际上,并不存在着一种被普遍认同的善与恶。人类行为的善与恶、好与坏总是通过它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它带来的后果来评判的。——P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