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的海商法在国内和业内都享有相当高的声誉。上海海事大学的海商法专业是其传统特色专业,自建校以来一直设有以海商法为核心的法学类课程。在海商法界权威魏文翰、魏文达教授的带领下,上海海事大学首开我国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学与科研的先河。1979年,上海海事大学开始招收国际法学研究生,是我国国内最早开设海商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校,1981年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海商法)本科专业。此外,上海海事大学的法学专业硕士一级专业点包括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六个专业,并且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2005年上海市教委还将上海海事大学的“国际法学(海商法)”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建设学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项目”,2007年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因此,无论是从历史积淀还是从学科建设来看,上海海事大学的海商法在国内和业内都具有较高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