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Rose】填色游戏
Summary:恨似乎总是无师自通,但爱人的方式取决于我们如何被爱。爱是填满线稿的水彩。
(一)
爱玛在弗兰克短暂的前六年生命里留下的遗产撑着他活过三十余年的井底岁月。感官认知弥补缺失的教育,他试图用幼童式的原始通感解释自己的生命经验——
白色是母亲柔软厚实的手,绿色是图纸与书页间的花草香气,蓝色是睡意降临时溜进梦境的童谣;
灰色是饥肠辘辘的午后等来的残羹剩饭,红色是浆果上喷溅的血液,黑色是夜晚井外亡魂的悲鸣。
罗丝起初是由灰色、红色、黑色组成的。他堂妹的脸比阴天的正午还要惨白,仔细梳起的红发如凝固血块;黑裙密不透风,仿佛在为活着的人守丧。弗兰克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有种强烈的、不适的熟悉感——她是阿尔伯特的女儿,云霾笼罩下的冲击色块,这种可怕的相似性几乎瞬间激发了他的自我防御机制。
未经语言处理的记忆难免模糊地黏在一起,他的思维是常年被雨水浸泡的油彩。但十五岁的罗丝声音像一碗温热的土豆汤:你好,哥哥。
弗兰克改变了想法,罗丝是棕褐色。
(二)
罗丝刚长到该去上学的年纪时,她从阿尔伯特那里接受的教育已经足以让她给傻瓜似的同龄人们教授化学与神秘学的入门课了。书籍构筑着她的理性,阿尔伯特会为她在晦涩词句旁写下详尽易懂的旁注,即使还有未明之处,她也随时可以去敲父亲书房的门。这个渊博而沉默的学者愿意花上一整天的时间,不厌其烦地给女儿讲清楚金属如何变成蒸气。
但罗丝总有一种难以言明的缺失感,所幸持续不久。她第一次在阁楼使用通灵板与祖先对话,感受着身体里另一半吉普赛女巫的血液像终于挣脱了冰封一般奔腾流淌,母亲遗留的水晶球里折射出神龛中的黑色麦当娜,痛苦圣母现身于彩云之巅;虬曲树根吸食着祭品,血肉骨、泪汗津,啼哭的女婴和腐坏的黑影,生生死死,轮回不休,只有永恒的赤红湖水沉默着注视。逻辑与直觉、知识与预言在罗丝的大脑中翻滚着纠缠出一道宿命的启示:过去从未逝去。
“我会帮助你。”她说完抬头,窗外一只黑鸦扑动着翅膀飞走。
十五岁时,罗丝终于亲眼见到父亲多年缄口不言的秘密,她悲伤地意识到黑色也可以是杀死国王的战马。
(三)
某种程度上,比起自己的父亲阿尔伯特,罗丝更像她未曾谋面的姑妈爱玛。这是弗兰克很久之后总结出来的——简直是不可思议,他想,恶魔的女儿竟同时拥有加百列和玛丽亚的特质。但此时他甚至还没有能力组织起中等复杂的句子,正在罗丝的协助下艰难地拼写五音节的长单词。
这段日子总的来说还是快乐的,弗兰克首先是学会了如何正确地修辞和用典,他的第一个完整比喻句是:你的头发像七月的玫瑰。俗套的谐音双关,但罗丝很高兴。那天他们去花园,弗兰克折了一支淡红色的康乃馨斜插在她胸前口袋上,误以为那是玫瑰。“这样才像个少女……”他看着罗丝漆黑的连衣裙想,“为什么她从来不换身衣服呢?”
行走间浮动的香气唤起了一点有关母亲的记忆。他小时候会用手指缠绕着艾玛的金色卷发,半个身子舒服地陷进青绿裙摆柔软的布料里,看她用刚刚侍弄过花草的双手翻动占星学的书籍和图纸。艾玛的面容和声音已经非常模糊了,但弗兰克记得她的气味,这是他对女性最初始的印象,此后鼻腔受到熟悉的刺激时大脑会分泌出奇妙的物质,好像再次回到温暖安全的子宫。
罗丝和他并排走着,康乃馨闻起来有点像干燥的丁香树,环绕她周身的低压气旋似乎被吹远了一些。罗丝忽然停下,指着斜前方:“好多蝴蝶。”
好多蝴蝶,围着宅前老树下的一处小型花坛,暖橘、玫红、绛紫和深青错落排列。罗丝轻快地跑过去,带起的气流使花朵微微晃动。她蹲下来,先前受惊飞走的一只黄底黑纹的蝴蝶此时正堪堪落在她胸前的康乃馨上。
弗兰克看到一片轻柔的淡红色。
(四)
“他学得很快。”罗丝撑着头想。不只是语言方面——弗兰克丰饶的想象力和通感能力对她而言十分新鲜,刚开始的俗套比喻迅速进化成生动跳跃的联想,他甚至能给抽象事物冠上具象的色彩和气味。这种天赋逐渐显现在别的方面,对于罗丝不太熟悉的占星学,他也在慢慢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掌握。
她不清楚弗兰克具体的年龄,但每次一起去镇上时,人们总以为他们是一对父女。初时还会尴尬地解释——“这是我堂兄”,后来也不在意了。何况他们的确相像:双颊凹陷、面色苍白、身躯瘦削(“范德布姆家的孩子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镇上常有这样的闲言碎语),罗丝第一次为他修剪蓬草似的长发和胡须时,曾仔细打量过镜子里的二人,他们长着一模一样的褐色眼睛,——她父亲也有这双眼睛。她剪了最简单的短发,把下巴剃得无比光滑,终于看清楚镜中男人俊朗的五官。“你长得像我爸爸。”她轻声说。是的,连头发的色系都很接近,暖棕和冷棕。
一九二六年秋天,距离弗兰克从井里被捞上来已经过去了两年。“你已经不需要我这个老师啦。”罗丝坐在长桌对面,看着他用漂亮的字体在艾玛留下的天文书籍旁飞速笔记,突然感慨地说。弗兰克完全可以自己学习了。她时不时会想起自己模仿父亲教她读书时的样子给弗兰克上课,从箱子里翻出散发着霉味的厚重硬装书摊在桌上,就是现在他们面前的桌子。弗兰克完成她布置的任务后她会学着父亲鼓励她的语调说“做得很好”,黄昏降临时他们一起准备晚餐……就像她曾经和父亲那样。阿尔伯特会调制瓶瓶罐罐的增味水,她在旁边指挥着“奶油”“覆盆子”“番茄”,不同的味道要用粉白紫蓝黄区分……如今这些贴着五颜六色标签的瓶子正错落立在橱柜里,她小时候垫一垫脚就能够到的高度,现在刚好和肩膀持平。“不知道有没有变质,”她自言自语,拿起一只,打开发现色泽气味竟毫无变化。
她决定今天做奶油土豆汤。
Summary:恨似乎总是无师自通,但爱人的方式取决于我们如何被爱。爱是填满线稿的水彩。
(一)
爱玛在弗兰克短暂的前六年生命里留下的遗产撑着他活过三十余年的井底岁月。感官认知弥补缺失的教育,他试图用幼童式的原始通感解释自己的生命经验——
白色是母亲柔软厚实的手,绿色是图纸与书页间的花草香气,蓝色是睡意降临时溜进梦境的童谣;
灰色是饥肠辘辘的午后等来的残羹剩饭,红色是浆果上喷溅的血液,黑色是夜晚井外亡魂的悲鸣。
罗丝起初是由灰色、红色、黑色组成的。他堂妹的脸比阴天的正午还要惨白,仔细梳起的红发如凝固血块;黑裙密不透风,仿佛在为活着的人守丧。弗兰克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有种强烈的、不适的熟悉感——她是阿尔伯特的女儿,云霾笼罩下的冲击色块,这种可怕的相似性几乎瞬间激发了他的自我防御机制。
未经语言处理的记忆难免模糊地黏在一起,他的思维是常年被雨水浸泡的油彩。但十五岁的罗丝声音像一碗温热的土豆汤:你好,哥哥。
弗兰克改变了想法,罗丝是棕褐色。
(二)
罗丝刚长到该去上学的年纪时,她从阿尔伯特那里接受的教育已经足以让她给傻瓜似的同龄人们教授化学与神秘学的入门课了。书籍构筑着她的理性,阿尔伯特会为她在晦涩词句旁写下详尽易懂的旁注,即使还有未明之处,她也随时可以去敲父亲书房的门。这个渊博而沉默的学者愿意花上一整天的时间,不厌其烦地给女儿讲清楚金属如何变成蒸气。
但罗丝总有一种难以言明的缺失感,所幸持续不久。她第一次在阁楼使用通灵板与祖先对话,感受着身体里另一半吉普赛女巫的血液像终于挣脱了冰封一般奔腾流淌,母亲遗留的水晶球里折射出神龛中的黑色麦当娜,痛苦圣母现身于彩云之巅;虬曲树根吸食着祭品,血肉骨、泪汗津,啼哭的女婴和腐坏的黑影,生生死死,轮回不休,只有永恒的赤红湖水沉默着注视。逻辑与直觉、知识与预言在罗丝的大脑中翻滚着纠缠出一道宿命的启示:过去从未逝去。
“我会帮助你。”她说完抬头,窗外一只黑鸦扑动着翅膀飞走。
十五岁时,罗丝终于亲眼见到父亲多年缄口不言的秘密,她悲伤地意识到黑色也可以是杀死国王的战马。
(三)
某种程度上,比起自己的父亲阿尔伯特,罗丝更像她未曾谋面的姑妈爱玛。这是弗兰克很久之后总结出来的——简直是不可思议,他想,恶魔的女儿竟同时拥有加百列和玛丽亚的特质。但此时他甚至还没有能力组织起中等复杂的句子,正在罗丝的协助下艰难地拼写五音节的长单词。
这段日子总的来说还是快乐的,弗兰克首先是学会了如何正确地修辞和用典,他的第一个完整比喻句是:你的头发像七月的玫瑰。俗套的谐音双关,但罗丝很高兴。那天他们去花园,弗兰克折了一支淡红色的康乃馨斜插在她胸前口袋上,误以为那是玫瑰。“这样才像个少女……”他看着罗丝漆黑的连衣裙想,“为什么她从来不换身衣服呢?”
行走间浮动的香气唤起了一点有关母亲的记忆。他小时候会用手指缠绕着艾玛的金色卷发,半个身子舒服地陷进青绿裙摆柔软的布料里,看她用刚刚侍弄过花草的双手翻动占星学的书籍和图纸。艾玛的面容和声音已经非常模糊了,但弗兰克记得她的气味,这是他对女性最初始的印象,此后鼻腔受到熟悉的刺激时大脑会分泌出奇妙的物质,好像再次回到温暖安全的子宫。
罗丝和他并排走着,康乃馨闻起来有点像干燥的丁香树,环绕她周身的低压气旋似乎被吹远了一些。罗丝忽然停下,指着斜前方:“好多蝴蝶。”
好多蝴蝶,围着宅前老树下的一处小型花坛,暖橘、玫红、绛紫和深青错落排列。罗丝轻快地跑过去,带起的气流使花朵微微晃动。她蹲下来,先前受惊飞走的一只黄底黑纹的蝴蝶此时正堪堪落在她胸前的康乃馨上。
弗兰克看到一片轻柔的淡红色。
(四)
“他学得很快。”罗丝撑着头想。不只是语言方面——弗兰克丰饶的想象力和通感能力对她而言十分新鲜,刚开始的俗套比喻迅速进化成生动跳跃的联想,他甚至能给抽象事物冠上具象的色彩和气味。这种天赋逐渐显现在别的方面,对于罗丝不太熟悉的占星学,他也在慢慢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掌握。
她不清楚弗兰克具体的年龄,但每次一起去镇上时,人们总以为他们是一对父女。初时还会尴尬地解释——“这是我堂兄”,后来也不在意了。何况他们的确相像:双颊凹陷、面色苍白、身躯瘦削(“范德布姆家的孩子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镇上常有这样的闲言碎语),罗丝第一次为他修剪蓬草似的长发和胡须时,曾仔细打量过镜子里的二人,他们长着一模一样的褐色眼睛,——她父亲也有这双眼睛。她剪了最简单的短发,把下巴剃得无比光滑,终于看清楚镜中男人俊朗的五官。“你长得像我爸爸。”她轻声说。是的,连头发的色系都很接近,暖棕和冷棕。
一九二六年秋天,距离弗兰克从井里被捞上来已经过去了两年。“你已经不需要我这个老师啦。”罗丝坐在长桌对面,看着他用漂亮的字体在艾玛留下的天文书籍旁飞速笔记,突然感慨地说。弗兰克完全可以自己学习了。她时不时会想起自己模仿父亲教她读书时的样子给弗兰克上课,从箱子里翻出散发着霉味的厚重硬装书摊在桌上,就是现在他们面前的桌子。弗兰克完成她布置的任务后她会学着父亲鼓励她的语调说“做得很好”,黄昏降临时他们一起准备晚餐……就像她曾经和父亲那样。阿尔伯特会调制瓶瓶罐罐的增味水,她在旁边指挥着“奶油”“覆盆子”“番茄”,不同的味道要用粉白紫蓝黄区分……如今这些贴着五颜六色标签的瓶子正错落立在橱柜里,她小时候垫一垫脚就能够到的高度,现在刚好和肩膀持平。“不知道有没有变质,”她自言自语,拿起一只,打开发现色泽气味竟毫无变化。
她决定今天做奶油土豆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