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在诈骗集团中没有业绩,所以就在自己被抓后认为没有获利就不构成诈骗,甚至有的大聪明在诈骗集团中故意只做一些辅助工作,以为这样在以后可以逃避审判?别天真了,根据根据《电信网络诈骗意见·二》第三条规定,只要在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就可以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量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参与诈骗团伙的成员来说,即使没有获得任何利益或业绩,只要在团伙中待满30天以上,也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打击日益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高发态势,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有效遏制这种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加大了对诈骗团伙成员的打击力度。
将没有业绩但在诈骗团伙待满三十天以上的人定为诈骗,有助于提高对诈骗团伙的打击效果。由于电信网络诈骗往往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行为,团伙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非常紧密。而待满30天以上的人员往往是团伙中的骨干成员,他们的存在对于整个犯罪链条的运转至关重要。
所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法律还是比较完善的
我是钟欣律师,在您身边保驾护航
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打击日益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高发态势,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有效遏制这种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加大了对诈骗团伙成员的打击力度。
将没有业绩但在诈骗团伙待满三十天以上的人定为诈骗,有助于提高对诈骗团伙的打击效果。由于电信网络诈骗往往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行为,团伙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非常紧密。而待满30天以上的人员往往是团伙中的骨干成员,他们的存在对于整个犯罪链条的运转至关重要。
所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法律还是比较完善的
我是钟欣律师,在您身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