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更不可能想到的是,送帕不只是传递爱情信息,还包含着一种巨大的“违礼”风险。在作者描写的林黛玉“五可”复杂心理活动中,黛玉已经意识到了:
“再想令人私相传递与我,又可惧。”
虽然她不顾“嫌疑避讳”,帕上题诗,迈出了勇敢追求爱情的关键一步。然而阴霾笼罩,利剑高悬的严酷的礼法环境并未改变,红玉与贾芸托坠儿手帕传情的故事,实际上是这次“送帕”事件的前奏。小说用了三回文字,从第24回“痴女儿遗帕惹相思”,第26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直到第27回“滴翠亭杨妃捕彩蝶”,叙述这个并未完结的故事。红玉手帕为贾芸所捡,贾芸以还帕为名,托坠儿把自己的手帕给了红玉,红玉懂得了贾芸的心意,也托坠儿把自己的手帕给了贾芸。除了传帕、换帕这一系列动作包含的爱情信息之外,这个故事特别突出了事件风险性质。第27回小红要坠儿起誓:“我要告诉一个人,就长一个疔,日后不得好死!”这不仅是因为男女之情的私密性质,更主要是在两性婚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不能由当事人决定的礼法环境里,自由爱情是“违礼非法”的大逆不道行为。在礼法严酷统治的贵族之家,尤其如此。所以,当薛宝钗无意中听到她俩的谈话后,竟“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奸淫狗盗之人,心机都不错……”实际上,这时候红玉与贾芸还没有任何直接接触。但宝钗就居然把男女之间手帕传情之事,视为”奸淫狗盗”之行。这就难怪林黛玉会觉得“令人私想传递与我”是“可惧”之事。
总之,在礼教严加防范而青春意识日渐滋长的大观园,男女私相赠帕的情感性、私密性和叛逆风险性,作为一种常识,已为上至贵族公子小姐,下至丫鬟仆役所共知。这就是以晴雯送帕为纽带的宝黛爱情故事的叙事语境。
应用达人
活动截止:2100-01-01
去徽章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