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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所,“老头乐”汽车争议多,这些法律问题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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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作为老年代步车的“老头乐”汽车,因行驶速度较慢、驾驶方式灵活等特点,备受老年人喜爱。随着“老头乐”汽车的普及,这种新型代步车也引起了较大争议。“老头乐”汽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是否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议的焦点。

  2020年6月,六十多岁的王大爷驾驶无号牌的“老头乐”汽车出行,途中与驾驶摩托车的冯某相撞,导致冯某受伤。后经公安机关认定,王大爷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经鉴定,王大爷驾驶的“老头乐”汽车属于机动车。
  案件起诉后,冯某要求王大爷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而王大爷认为,他的车辆不能上牌,不能上牌也就不能购买交强险,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遂不同意赔偿。那么,冯某到底能否要求王大爷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王大爷驾驶的车辆系机动车辆,应承保机动车强制险但其未承保。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法院对冯某的诉求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老头乐”汽车也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机动车,若驾驶“老头乐”汽车发生事故,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老年人因缺乏相关知识而被商家的宣传吸引,认为“老头乐”汽车不属于机动车,遂购买。若遇到这种情况,应怎样处理呢?
  2018年4月,蔡大爷在某公司经营的网站购买涉案车辆一辆。该商铺网页宣传载明:本公司所有车型均赠送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5万元,可乘坐5人。车辆制造企业信息一览显示: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低速电动代步车标准》的要求,准予出厂,特此证明。
  在购车过程中,该公司客服表示:这属于低速代步车,最高时速不超过50公里,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且电动车不是机动车。蔡大爷购买后,几个子女认为他受到欺诈,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经法院向交通管理局核实,涉案车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产品目录中无信息,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不能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且蔡大爷购车后并未实际使用该车辆。
  一审法院认为某公司未告知车辆属性,其行为构成欺诈。但蔡大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这类电动车不办理牌照、不交纳保险等情况,所以仅判决支持退货退款,不支持进行三倍赔偿。
  二审法院认为某公司销售涉案车辆时,故意隐瞒涉案车辆的机动车属性,而涉案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是否需要上牌、驾驶时是否需要驾照以及涉案车辆的生产者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事实,对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涉案车辆具有重大影响。上述影响因素具有一定专业特性,不属于日常生活常识。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支持蔡大爷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
  小冠在此提醒大家,大部分“老头乐”汽车并非合规的机动车,但若驾驶“老头乐”引发交通事故,“老头乐”的驾驶者通常将按照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您或家人受欺诈而购买“老头乐”汽车,可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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