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儿子的一段租房经历,使我见识了南京德佑中介公司的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害人害己,带来麻烦多多。1,租房过程中,一人有两份合同,而且两份合同中,同一问题说法还不一致。比如,关于违约金,一份合同上写“乙方提前退租,按合同租金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另一份合同上写“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合同租金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又比如,关于发票,一份合同上写“甲方收到租金后1日内向乙方出具租金发票”,另一份合同上写“甲方收到租金后7日内应向乙方出具租金发票”,如此违规操作,后患无穷。2,两份合同上都写明要出具发票,然而当我跟中介人员说起索要发票时,中介人员居然说“你索要就索要呗,发票又不是我开”,中介业务员难道连不开发票是违法行为都不知道吗,两份合同上都写明的东西,中介业务员居然可以这样无视合同且态度如此嚣张,试问,这是骗子公司吗?所以至今为止,中介和房东都没有按合同开具发票,更不用说违约金了。3,说到发票,中介更是信口雌黄,说税点需要租客承担,他真当别人是傻子了吧,税务局同志两次亲口告诉我,合同上写明房东要出具发票的,税点由房东出,这种黑中介,一旦收到了中介费,就可以****,连最起码的专业素养都没有,靠欺压哄骗,是注定长久不了的。4,为了逃避责任,经办人在合同上留的号码居然还是12位的,我的理解是,合同这么严肃的东西,留个错的号码是不是故意逃避责任呢,出了事,让你找不到他。还有更诡异更可怕的呢,刚刚我来查这个合同,发现这个号码变成11位了,难道合同可以私下单方面改的吗?那太可怕,他们能改合同上的号码,是不是别的内容也能改呢?真的吓出一身冷汗,中介原来可以这么乱这么黑吗?幸好我当时留了个12位号码的截图。说到这儿,是不是感觉到中介处处是坑呀,像我儿子一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怎么招架得了。5,该中介伙同房东虚开发票,他们所承认的合同上租金每月3100元,共计付款31000元(9个月房租加1个月押金),然而发票居然总数只开13500元,在税务局多次责令整改催促,我方盯着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虚开发票,真是胆大包天,也可见中介有多乱,多嚣张,法律是他们制定的,需要扣押金时,他们拿出了合同一,需要纳税时,他们只承认合同二,也太无法无天了吧,南京的中介这么乱吗?该中介是南京盈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德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