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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以父之名购房,23年后却被大哥起诉要求分割 能被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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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给期待附加一个时间,刘云丽一定会选择2023年。因为在这一年,正式退休的她,既有了游山玩水的闲暇,又可以过上含饴弄孙的生活。
  时光匆匆流逝,日历翻到2023年,刘云丽如期待般开启了美好闲适的生活,但这份美好却在不久后因一套房屋被打破。这套房屋的故事得追溯到23年前。

  刘云丽是北京人,家中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五兄妹都早早成家,只有大哥刘楚康一家三口随父母住在北京西城区某房屋中。该房屋是父亲刘军租赁的单位分配的宿舍,在2000年因危房改造被拆迁。根据安置政策,可以通过回购获取安置房的所有权。刘军考虑到自己还有别的住房,再加上没有足够的资金,便不愿回购。但这个安置政策无疑是利民的,若放弃有些可惜,刘军便召集刘云丽五兄妹召开家庭会议,提出:谁出资购买,房屋就归谁所有。
  当时四个兄姐均表示没有闲钱购房,而经济较为宽裕的刘云丽考虑到房屋地理位置较好,便与家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她全额出资购房。因父母有较长的工龄,且回迁安置房的性质特殊,刘云丽便在2000年利用父母的工龄,以父亲刘军的名义购买了安置房。
  待房屋竣工后,刘云丽很快住了进去,这一住就住到了2023年。在此期间,父母已相继去世。2023年4月,退休的刘云丽想将这套房屋租出去,增加点收入,因房屋还在父亲名下,她便要求兄姐配合自己办理过户手续。不曾想,大哥一家三口不仅拒绝,还要求分割房屋,原因是他们作为拆迁安置人口,有权获得房屋份额。刘云丽很是不解,自己全额购买的房屋,为何还有大哥一家的份额?双方因此争执不休。
  为了尽早回归平静生活,刘云丽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阎倩律师和李军霞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查阅了23年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安置协议等材料,一点一点理清案涉房屋的由来,随后以刘云丽实际支付了购房款为基点,提起合同纠纷之诉,要求刘云丽的四个兄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向刘楚康送达传票,让他意识到了刘云丽争取房屋的认真与坚决,于是刘楚康也决定诉诸法律解决问题。刘云丽的合同纠纷之诉尚未开庭,刘楚康一家便以所有权确认纠纷将刘云丽等四兄妹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他们一家三口对于案涉房屋的产权份额。
  从原告变成了被告,是刘云丽意料之外的,无奈之下,她再次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应诉。冠领律师在合同纠纷之诉的准备之上,去有关部门查询房屋信息,再反复查询资料,找到了三个应诉关键点。首先,根据刘楚康一家的诉求,既有所有权确认的事宜,又有继承的事宜,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应该在一个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中审理和主张。其次,刘云丽居住案涉房屋超过20年,刘楚康一家此前从未有异议,其对案涉房屋主张的权益,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最后,购房合同虽由刘军签字,但其始终未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物权,刘楚康一家要求确认所有权,不具备前提条件。
  冠领律师在应诉时,将以上观点一一向法官说明。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刘楚康一家的全部诉讼请求。
  刘楚康一家对此结果并未提起上诉。如今,合同纠纷之诉正在办理过程中,解决房屋纠纷指日可待。


IP属地:北京1楼2024-02-21 16: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