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凶案现场,桌上的笔记型计算机还开着,咏婕死前似乎在用计算机;手机摆在旁边,是关机状态(里头通话记录都被删除了);房内窗帘都是拉上的。
毗邻凶宅左右两侧的住家在案发当晚并没有听见什么特别奇怪的声响,或发现不寻常的人;基于此,我想警方可能会考虑到凶手或许就住在咏婕那栋房内;但就我所知,那些人没有动机,而且与咏婕一点都不熟识。
警方现在似乎正积极清查死者的人际关系……
这大概是整个案件的梗概了。
疲惫地打字至此,夜也深了。
我丧失了一名朋友,现在心情很复杂。我已无力思考……
交给你了,名侦探;任何推论都好,我需要的只是合理的解释。
请告诉我凶手的名字!
残冬
Last Days of Winter
林斯谚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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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寄件者:Quentin
日期:2002年1月2日 AM 01:56
收件者: Deborah
主旨:似假还真
亲爱的小晴:
首先,我对于你好友的被害感到遗憾,我向死者致上哀悼之意。
接下来,我会逐步告诉你我的推理。我的确运用你给我的线索一步步推论,到达一个连我自己都不敢置信的真相。
我曾经在约翰‧迪克逊‧卡尔 (John Dickson Carr) 的某部推理小说里读过两段话,印象非常深刻,如下:“不要为想象式的大胆道歉,因为这个世界太缺乏想象力了” (Never apologize for imaginative boldness; there is all too little of it in this world.) 还有 “怜悯怕说错话而不敢开口的人,他也许是节制的典范,但却是彻底地无趣”(Pity the man who won’t speak for fear of talking nonsense; he may be a model of temperance, but he is infernally dull.)
是以,不论我到达的结论多么荒谬,只要合理,我都会大胆地假设与推论。
你向我提出推理的请求,因此我假定你所提供给我的一切线索都是正确无误的;我把这点当作根本、颠仆不破的前提,再来进行推论。
经过我反复琢磨你的上一封信,我发现了一些矛盾的疑点,借着组合这些疑点,再加上辅助线索,我赫然发现了真凶的身分!
让我告诉你是谁杀了你的好朋友余咏婕,事实上,那个人就是你!
我试着说服自己接受这个结论,因为即使不相信,所有矛头都指向你。
引起我怀疑的是你上一封信的语气与内容,有着一种“全知性”;你声称你关于谋杀案的资料来源只来自三名案件关系人与报纸的资料,你也没有亲临凶案现场,但在你的叙述中却透露了许多只有办案人员或凶手才有可能知道的信息;既然你不可能是办案人员,那么你就是凶手了。
哪些线索呢?
第一,关于凶刀的叙述。你说:“凶器是外面带进来的一把水果刀,被丢在地板上,上头无指纹。”这就相当奇怪,你如何得知凶器是从外头带入?凶器是一把寻常的水果刀,警方根本无从得知它是不是属于死者;毕竟凶手有可能从外面带刀进来,但也有可能用死者房内的刀杀人啊!而你竟然能知道那把刀是凶手带进去的!刀上头没有指纹是当然,凶手用那把刀杀人,当然会把指纹擦干净;但会不会是因为是你自己擦拭过,所以很清楚上面没指纹呢?
第二,关于围巾的叙述。你说:“那天天气很冷,咏婕死时还围着围巾;尸体俯卧在地板上,散乱的发丝完全包裹住系于脖颈的粉红色围巾……我记得那条围巾是她最喜欢的。好像是某个男生送她的。”这段叙述又有很大的矛盾,从尸体躺卧的状态看来,既然散乱的发丝完全包裹住颈部的围巾,你又怎么能知道咏婕死时围着围巾?而且还知道围巾的颜色?更甚者,你还能说出那条围巾的来历。一名未亲临现场、只能透过二手资料了解案情的人能对尸体上的围巾知道这么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