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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最近频繁活动的滨州汇鑫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该公司自今年3月起大量免费受让债权,然后的操作大家懂得……看图说话,自己悟。



深思熟虑不轻信,陌生卡里不打钱!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4-27 12:19回复
    从该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现状分析:无实缴的皮包公司实质法催,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尚属合法法催。进一步分析债权受让是否合法:否,因其受让债权来自北京恒元,债权追源来自玖富普惠(无网贷中介资质)代理出借人签署的借款合同,无资质代签,合同非法,故债权非法。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4-27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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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9 2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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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滨州汇鑫在县法院的批量诉前保全的操作,就我国现行法律可判定为非法,因其债权受让人身份不合法。各位遇到此事件的吧友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诉前保全。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4-2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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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目前被冻结了银行卡,阳光执行显示为执保,目前是皮包公司通过仲裁委员会向法院提交的保全。可是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中只有诉讼,没有仲裁,现在可以提请取消仲裁吗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4-2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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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你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04-2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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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了来自北京恒元非法债权的滨州汇鑫公司,是否可以通过法院向债务人提起诉讼?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中,我们可以知道,债权转让是有条件的,其中明确规定了某些情形下债权不得转让。非法P2P债权很可能属于“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范畴。因此,明知是非法债权而进行受让,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再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虽然该条款规定了起诉的基本条件,但并未明确说明非法债权的受让人是否具备起诉资格。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很可能会对非法债权的受让人提起诉讼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可能因其债权来源不合法而驳回其起诉。
            综上所述,明知债权不合法而仍受让的主体,在法律上可能不具备合法身份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4-2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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