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支持三级行政省直管县,原因是三级行政加快办事效率,减少行政成本支出。
2.现在发达的交通与通讯,不存在省直管不了县的问题。
3.省直管县,地级市还是存在的,只不过不管县,只管自身那几个区。
4.省直管县,省级行政机关适当增加些人,增加人数只是原有地级行政人数十分之一二就够用。
5.省直管县,撤消的是地级行政管理机关,地级各种局委。设在地级服务性的如医院学校法院检察院等机构不必撤消。
2.现在发达的交通与通讯,不存在省直管不了县的问题。
3.省直管县,地级市还是存在的,只不过不管县,只管自身那几个区。
4.省直管县,省级行政机关适当增加些人,增加人数只是原有地级行政人数十分之一二就够用。
5.省直管县,撤消的是地级行政管理机关,地级各种局委。设在地级服务性的如医院学校法院检察院等机构不必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