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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长沟镇村官王文军骗取防汛财政资金数额巨大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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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东良各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王文军,小官巨贪。王文军利用手中权力充当开发商,侵占保护林地10余亩自建墓地(其中:7.86亩保护林地被彻底破坏)、另外骗取涉农、涉防汛财政补偿资金两项累计200余万元中饱私囊,其涉嫌构成破坏保护林地犯罪、贪污犯罪,依据《刑法》量刑应当在10年有期徒刑。然而,自2019年7月以来,知情人没有间断地投诉,遗憾的是,不知是哪股势力的庇护,王文军不光没有被追刑责,就连官位也是连任不衰。
一是,村官王文军擅自充当开发商敛财,滥用职权破坏保护林地14.84亩造公墓,最终7.86亩保护林地被彻底破坏,涉嫌破坏农业用地犯罪
因河道治理山石泥石流需要东良各庄村村民的坟头迁移,王文军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会议、党员会议等村民自治程序,利用职权,擅自占用村民“水浇地”自建公募,且该公募未经国土部门、民政部门审批,非法占用保护林地。群众举报后,2021年5月1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答复意见书》(信)【2021】006号答复:该处村级公募总占地面积14.84亩,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水浇地,房山分区规划中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林草保护区、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
2021年11月24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答复意见书》(信)【2021】000239号答复:该处村级公募整改后总占地面积7.86亩,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水浇地,房山分区规划中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林草保护区、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答复意见书》(信)【2021】000239号还称,破坏耕地不够移送追刑责的标准。
值得指出的是,破坏的耕地是林草保护区的保护林地,这7.86亩均是保护林地,现无法恢复造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破坏保护林地5亩即构成犯罪。
二是,诈骗政府坟头补偿款151.5万元,构成贪污罪
2015年,北京市房山区政府扩宽河道需要,房山区长沟镇东良各庄村的村民坟头搬迁,王文军向政府报坟头303个,实际只有164个,据此王文军向政府多报坟头139个,诈骗政府坟头补偿款1515000元。依据《刑法》382条第2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王文举构成贪污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为151万多元,且系属于救灾、防汛特定款物,属于情节加重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奇怪的是,接访人员给群众的答复是,王文军骗取的151.5万元中有147万用于建设墓地了。群众了解的线索是建墓地是房山区水务局给拨付的款项。即便用于建墓地也是犯罪行为,因为是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该资金是按坟头补偿给群众个人的迁移费,王文军是在接受政府委托中,用职务便利,虚报坟头数量,骗取151.5万财政专项资金占为己有的诈骗行为,构成贪污犯罪。
三是,骗取政府林地补偿款105万元下私囊,构成贪污罪
2013年,按照《房山区平原造林工程实施意见》土地经营权流转,将村民耕地转为保护林地,王文军借机多报70亩保护林地,房山区财政给村民每亩补贴1500元,王文军据实向群众发放补贴款,多余的70亩补贴款据为己有,从2014年至2023年10年以来,王文军骗取政府林地补偿款105万元下腰包,贪污105万元。
依据《刑法》规定,王文军贪污犯罪、破坏保护林地犯罪,数罪并罚,遗憾的是,王文军至今逍遥法外。


IP属地:河北1楼2024-06-06 11: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