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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中医医院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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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地块为钢城区中医医院二期(钢都大街以北、永兴路以东)地块,位于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以北、永兴路以东,占地面积11508.57m2,地块中心坐标为117.80554°E,36.06775°N。地块北侧为莱钢型钢厂,东侧为铭骏汽车修理厂、莱芜鑫利不锈钢有限公司、割玻璃厂和沿街商铺,南侧为钢都大街和双龙山公园,西侧为钢城区中医医院一期。
地块原权属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北城子坡社区居委会、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块1993年开始建设医院,先后建成医院门诊楼、宿舍楼、宿舍储藏室等;地块最北部和东北部为莱钢型钢厂使用,分别为机加工车间部分和成品仓库、配件仓库;地块东南部为银行办公楼和银行宿舍、车棚、食堂等。现场勘查时除东南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和北侧莱钢型钢厂成品仓库钢结构外墙尚未拆除外,其余所有地表构筑物均全部拆除,地面硬化已拆除,建筑垃圾基本完全清运。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钢城区中医医院,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根据济南市钢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图(2021-2035年),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为医疗卫生用地,满足区域土地利用规划。
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第7条规定“2019年1月1日之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建立清单,严格审核再开发利用地块是否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比对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地块清单,对未上传系统或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5月,山东文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时组织对地块及其临近地块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发展变迁和主要环境事件,初步查明地块环境现状,调查人员认为调查地块及周边环境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需要开展初步采样分析。
本次调查项目共设置土壤采样点7个(含1个对照点)。现场采集土壤样品31个土壤样品,其中包括25个土壤样品,3个平行样品,2个全程序空白样品,1个运输空白样品。
土壤监测因子主要包括土壤污染风险基本项目45项,增加pH值、锰、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土壤样品中检出的因子有砷、镉、铅、铜、汞、镍、pH值、石油烃(C10-C40) 、锰、硫化物、氟化物,经采样点与对照点对比分析,采样点与对照点样品中检出因子差异不大,砷、镉、铅、铜、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锰、氟化物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方法初步推算第一类建设用地风险控制值。
地下水含水层位于粉质粘土层,为弱透水层,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为上层滞水。且调查期间为枯水期,地下水采样井建成后,洗井时未取出符合检测质量标准要求的地下水样品,故不再进行地下水取样。
通过初步调查:调查地块区域土壤中各监测因子没有环境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IP属地:山东1楼2024-06-16 16: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