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允许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进行专业调整,即可以转专业。但转专业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和条件,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成绩优秀: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前20%。具体为:大一结束时的前15%,大二结束时的前5%,共计20%。
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无纪律处分。
突出才能:
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的学生,如大学期间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也可以申请转专业。
特殊原因:
因身患疾病或特殊原因的学生,也可以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二、不予转专业的情况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含2个小学期)的。
由招生时的下一批次转入上一批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或特殊类别(如体育、艺术、高水平运动员及专升本等)招生的学生。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申请流程
公布信息:在入学后第一学年春(夏)学期第8周,由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该学期第9周为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报名时间。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转专业申请表》,并如实填写,连同成绩单一起送交拟转入学院。
考核:该学期第10周为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的时间,申请学生需凭学生证参加转专业考核。
审核与公布:该学期第12周,拟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入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送交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后将结果通知各转出和转入学院,并在学校网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选课与考核:已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当学期应按预转入专业有关要求进行选课,并需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课程考核。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旷考和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转专业学生需在一年内完成转入专业的已开设必修课,学生需采取自学的形式、跟随下一年级相同专业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转入学院负责转专业后学生的学籍管理,并对转专业生原所修课程进行认定。转专业学生须达到转入学院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转专业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最新政策有所调整。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或相关学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