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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律师事务所:失信人员的子女,可能会面临哪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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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治社会中,失信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限制,作为失信人员的子女,也可能会面临以下这些限制:
1、对于失信人员的子女来说,出国留学将成为一种奢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信人员子女出国留学将受到限制,以防止他们利用出国留学逃避法律制裁。
2、失信人员的子女在报考公务员时,将会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这是为了确保国家公职人员的素质,维护国家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3、为了防止失信人员通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来转移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失信人员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限制有助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促使失信人员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4、在求职过程中,失信人员的子女在找工作时,可能会因为家庭信用问题而被拒绝。这一限制对于失信人员子女的就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他们承受更大的生活压力。
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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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吉林1楼2024-07-07 18: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