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政治坚定,品德端正;3.自愿从事巡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之间出生);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7.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庄,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8.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9.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