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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题目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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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型生物药品制造公司 2023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5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投资收益800万元、资产处置收益10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5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 1400万元、营业外支出1300万元、税金及附加4500万元、管理费用5000万元、销售费用 12000万元、财务费用 11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1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9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500万元
(3)实发工资 500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残疾职工所发放工资为100万元。
(4)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7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140万元。
(5)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1200万元,已独立核算管理(未形成无形资产)。
(6)12月进口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800万元。
(7)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5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50万元。
(8)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万元,与之相关的成本和税费为2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3%;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进口设备的关税税率为 10%)


IP属地:上海1楼2024-07-14 15:11回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残疾职工工资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进口设备海关应代征的增值税
    (7)判断 12月份进口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的成本能否一次性税前列支并说明理由。
    (8)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转让专利技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公司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该公司202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18年考题改编)


    IP属地:上海2楼2024-07-1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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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次练习:
      (1)广告费限额=56000*30%=16800w,不做调整
      (2)业务招待费限额1=56000*0.5%=280w,限额2=500*60%=300w,调增220w
      (3)残疾职工工资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w
      (4)工会经费=5000*2%=100w,调增10w
      职工福利费=5000*14%=700w,调增50w
      职工教育经费=5000*8%=400w,不作调整
      (5)研发费用纳税调减1200w
      (6)进口设备海关应代征的增值税=800*(1+10%)*13%=114.4w
      (7)12月份进口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的成本可以一次性税前列支
      (8)国债利息收入调减150w
      (9)转让专利技术纳税调减=900-200=700w
      (10)该公司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11700+220-100+10+50-1200-150-700=9830w
      (11)该公司202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9830*25%=2457.5w


      IP属地:上海3楼2024-07-1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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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答案:
        (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56000+3000)x30%=17700(万元)>实际发生额950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2)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1=(56000+3000)x5%=295(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2=500x60%=300(万元)
        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29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295=205(万元)。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税前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残疾职工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00万元。
        (4)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x2%=100(万元)<实际发生额11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100=10(万元)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x14%=700(万元)<实际发生额75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700=5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x8%=400(万元)>实际发生额14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0=60(万元)。
        (5)研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0x100%=1200(万元)
        (6)进口设备海关应代征的增值税=800x(1+10%)x13%=114.4(万元)。
        (7)12月份进口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的成本不能一次性税前列支。理由: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8)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50万元。
        (9)转让专利技术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900-200-500)x50%=600(万元)。
        (10)该公司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11700+205-100+60-1200-150-600=9915(万元),
        (11)该公司 202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9915x25%=2478.75(万元)


        IP属地:上海4楼2024-07-1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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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次练习:
          (1)限额=56000*30%=1680w
          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9500-1680=7820w
          (2)限额1=56000*0.5%=280w,限额2=500*60%=300w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500-280=220w
          (3)残疾职工工资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减100w
          (4)工会经费限额=5000*2%=100w,调增10w
          职工福利费限额=5000*14%=700w,调增50w
          职工教育经费限额=5000*8%=400w,不作调整
          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60w
          (5)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减1200*100%=1200w
          (6)进口设备海关应代征的增值税=800*(1+10%)*13%=114.4w
          (7) 12月份进口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的成本可以一次性税前列支,调减800w
          (8)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调减150w
          (9)转让专利技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减900-150=750w
          (10)该公司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11700+7820+220-100+60-1200-800-150-750=16800w
          (11)该公司202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6800*25%=4200w


          IP属地:上海5楼2024-08-17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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