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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湛江抚养费纠纷案反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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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的周娟与王志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在2021年9月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手续。王志是一家游泳馆的游泳教练,且在该店占着股份,收入相对可观,便在离婚协议中承诺女儿由周娟抚养,他会在每月上旬支付5000元给周娟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及教育费,直到孩子大学毕业。
然而,在分开生活后,王志的转账时有时无。周娟问时,王志就说他的工作受疫情影响,不稳定且收入较低,还曾举例子表示他在离婚前拖欠的银行借款都未来得及偿还,离婚后又四处借钱生活。2023年,在周娟多次催要抚养费之后,王志干脆以自己目前的经济条件和客观情况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每月收入达不到或者刚达到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已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降低抚养费标准。

“离婚协议都约定好的,你怎么说反悔就反悔?”周娟不满王志的做法及态度,委托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律所指派了罗岑律师代理应诉。基于王志并未按照离婚协议,及时支付抚养费,已经欠付多时,律师提出了反诉。
在法庭上,冠领律师对王志的主张进行了详细分析。王志提交了健身房连年亏损的利润表作为证据,声称由于疫情的影响,市场不景气,他的工资收入减少,公司连年亏损。然而,律师指出,这些因素在2021年9月离婚时已经存在,且王志离婚前后一直在该游泳馆工作。作为健身房股东,王志提交的利润表的真实性令人怀疑,不应被采信。
对于王志主张的债务情况,律师也表示质疑。其中,银行债务在离婚前已经存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已经考虑了这个因素。而离婚后的债务,王志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不应被采信。因此,律师认为,王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经济状况明显恶化或者劳动能力明显降低等情况,他的请求缺乏理据。

律师强调,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抚养费的给付,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的原则。抚养费的确立和变更,应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原则,考虑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父母负担能力、双方经济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而王志并不满足这些因素。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
在反诉中,冠领律师根据离婚以来王志向周娟的转账情况,详细列举了王志的欠付金额,最终得出近7万元的责任。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周娟的请求,驳回了王志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他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抚养费近7万元给周娟。(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IP属地:北京1楼2024-07-24 09: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