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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浩:大一统视角下西周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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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8-03 13:41回复
    中国古代的制度文化伴随中华文明而生,并于传承延续中不断创新发展。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断言:“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鼎革后推行宗法制与分封制,作为周代制度一体之两翼,不仅为两周政治秩序的建立夯实基础,同时深刻影响后代王朝政治文化。分封制度在中国古代央地关系流变中颇具特色,广受史家关注。由于分封制有“分”的原生特性,古今学者往往将其与后世追求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王朝对立看待,并习惯将周代覆亡简单归因于分封制造成的地方诸侯尾大不掉。如柳宗元《封建论》批评周代分封制“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一些学者主张把西周看作“城邦国家”、“都市国家”、“城市国家”或“邑制国家”,强调“诸侯对外可以成为独立的政治单位”,倾向于把西周封国视为“国中之国”、“半独立国家”甚至“完整的社会政治实体”。
    然而,中华文明在早期发展阶段就表现出对政治统一与文化统一的追求,西周王朝作为内外服体系密切结合、君统与宗统高度统一的“复合制国家”,不断加强王权是其政治建构主轴。诸侯是否被中央全面放权,在领地中享有高度自治的权力?秦汉以后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否意味着王朝国家的地方治理逻辑发生骤然转变?虽然学界对于西周封国性质以及央地关系的讨论已经开展数十年,但囿于资料限制,迄今未形成一致意见,甚或说仍处在持续争议之中。大部分学者即便承认西周存在中央权力,但仍以“弱势的中央政权”、“比较集中的中央权力的国家”视之,对于王朝与封国之间是否存在央地两级行政关系则持谨慎态度。此前仅少数学者认为西周封国有“政区性质”,进而主张周王室对诸侯掌管的地方政区施行中央集权化统治,但整体看并没有产生广泛影响。
    限于材料,国家制度演进与央地关系变迁研究,确实会呈现言人人殊的局面。近几十年来考古工作不断深入,周代重要封国早期墓地相继被发掘,出土青铜器金文极大地丰富了周代封国材料,而清华简中《系年》《封许之命》《四告》等篇目也有对分封具体过程的记载。本文拟结合新史料,深化学界关于西周王室与地方封国关系及其权力分配模式的讨论,尝试将其置于古代中国央地关系发展的整体脉络中思考。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8-03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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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诸种特征,说明周初“侯”统领的是有较强军事特征的地方政区组织,与传统理解中裂土封疆、高度自治的“诸侯国”有本质不同。从其护卫重点地区职能看,与后世军政一体的地方组织近似。首先,周王可更改诸侯所“侯”区域。比如宜侯夨簋(《集成》4320)的器主夨在被命令“迁侯于宜”前,于“虞”地做“侯”。而《系年》记载康叔被封于康丘后“卫人自康丘迁于淇卫”,可与沬司土疑簋(《集成》4059)的“令康叔鄙于卫”合观。另据《诗经·大雅·崧高》“王命申伯,式是南邦”,亦可知宣王曾将其母舅申伯从西申改派至南土的南申做“侯”。其次,周王可裁撤“侯”。如《国语·周语》载恭王因密康公不献三女而“灭密”,并取消了“密”地的“侯”。此外,“侯”作为一级政区,与周王之间可能还隔着一个层级。文献中有成王时周、召“分陕而治”,《春秋公羊传》隐公五年云:“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尚书·康王之诰》载康王即位“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可知周公死后由毕公接续管理东方诸侯。由此可见,西周初年应是将诸侯所守之土划为东、西两个部分,诸侯作为基层地方军政单位主官,除了听命于王,还受更高一级“诸侯之正”的约束。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8-0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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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滕伯“初命于宗周”,即在宗周获得周王任命、正式继嗣成为滕地之侯,可见接任诸侯仪式在王廷举行,才能获得合法政治地位。一般定于西周中晚期的伯鼎(《集成》2816),记载周王对垣侯伯的委任仪式,周王命他“嗣乃祖考侯于垣”,并给予相应赏赐。对于因血缘关系获得“侯”职位继承权的候任者来说,得到周王亲自任命是必不可少的程序。而根据师鼎(《集成》2817)、大师虘簋(《集成》4251)等铭记载,伯出任垣侯之前,还在王朝担任“师”一职。可见周王任命诸侯十分谨慎,除了基于血缘外,还需历经近前考察与轮转历练环节。既然周王是判定能否继任诸侯的裁决者,那么他一定拥有否决候选人的权力。《史记·鲁世家》载:“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戏为鲁太子。”宣王意欲废长立幼,虽然遭到仲山甫等朝臣强烈反对,但待到鲁武公去世,依然是王钦定的少子戏继嗣。《史记·齐世家》亦载周宣王听信纪侯谗言“烹哀公而立其弟静”,可见周王拥有对诸侯杀伐废立的绝对权威。
        除了独握诸侯任免大权,从根本上持续约束地方封国,周王朝还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出官于外诸侯的管制,背后隐含诸“侯”王臣属性。首先是定期朝觐与汇报。诸侯于周王处获得任命,赴任后回朝觐见汇报应是定制。燕侯旨鼎(《集成》2203)铭文“燕侯旨初见事于宗周”,记录旨继承其父燕侯之职后第一次觐见周王之事。一般认为铸造于成康之世的麦方尊,记载邢侯受王命“侯于邢”第二个月,就匆匆觐见周王进行汇报与复命。《礼记·王制》:“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如果说法准确,诸侯需要周期性地到王廷觐见周王,汇报领地政绩。其次是定期召开盟会。《左传》昭公四年云:“周武有孟津之誓,成有岐阳之蒐,康有酆宫之朝,穆有涂山之会。”斗子鼎(《铭图》2385)记载由成王主持的“大祓”仪式,李学勤将其与保尊、保卣联系,认为两铭中“王大祀祓于周”与斗子鼎所载均是成王的“岐阳之蒐”。周王之所以要召集天下诸侯,是欲通过集体会议完成礼仪秩序的内化,以更好地宣示权威。《礼记·乐记》云“朝觐,然后诸侯知所以臣”,正是周代施行朝觐盟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此外,周王挟制诸侯并不局限于王都之内的号令,还会外出考察巡狩地方政区。大盂鼎(《集成》2837)记载康王训诰,提到王室职责有“遹省先王受民受疆土”,即巡察省视国土。按《尧典》,天子“五载一巡守”。西周地域广大,不见得每任王都能够做到每五年将天下诸侯巡视一过。但从金文记载看,周王确有外出巡行之制。《孟子·梁惠王下》云“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明确指出巡狩目的是考察诸侯“守土守民”的职事履行。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8-03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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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8-0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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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贴吧用户_GyPXX5V :不懂装懂的文盲看清楚:把“初中”历史课截图,发在这里“秦统一中国”。是中国第一个大一统政权。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4-08-2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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