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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4-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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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与分析以及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停车场、能建未来城项目部、建筑材料仓库、林家院村居民区,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均不存在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6+1”行业,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和填埋,不存在外来土壤和工业固废堆放、倾倒和填埋情况,不存在工业废水和污水直接灌溉情况,地块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有被污染的迹象,未发现有恶臭、化学品味道、刺激性气味等异常气味,未发现有明显的颜色异常、污染和腐蚀痕迹。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使用活动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经过分析,调查地块周边区域潜在污染源包括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范家营工业园区、原云南纺织厂、昆明伊人家全屋定制家具厂、云南民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其中,范家营工业园区、原云南纺织厂、昆明伊人家全屋定制家具厂、云南民安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和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可能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水、大气等环境因素迁移扩散对调查地块环境造成影响,涉及士壤特征污染物为pH、重金属(砷、镉、铬、铜、铅、汞、镍、锌、铊、钴、锡、锑、银、钒)、氟化物、氰化物、苯并(a)芘和石油烃;水特征污染物为pH、重金属(砷、镉、铬、铜、铅、汞、镍、锌、铊、钴、锡、锑、银、钒)、氟化物、氰化物、苯并(a)芘和石油类;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铅、砷、汞)、硫酸雾、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气。
根据污染识别阶段工作成果,认为调查地块存在一定污染风险,为了进一步明确地块是否受到污染,确保地块的安全利用,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初步采样调查阶段。
初步采样调查结果表明,底泥样品重金属及无机物中氰化物、六价铬未检出,氟化物、砷、汞、锑、镉、铜、铅、镍、锌、钴、铊、银、锡、钒14项指标均有检出,砷、汞、锑、镉、铜、铅、镍、钴、钒9项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铊、锡、银、氟化物5项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氰化物、六价铬检出限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检出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合以上调查结论,调查地块能够满足居住用地(R)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IP属地:云南1楼2024-08-05 14: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