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朝初期,中原地区是郡县设立的主要焦点,因此这些地区的行政区划密集而面积较小。除了京兆、冯翊、扶风所管辖的范围外,河东、太原、上党、云中、雁门、代郡、定襄等地大致对应现在的山西省;河南、河内、陈留、颍川、汝南、南阳、魏郡等地则相当于现在的河南省;齐、燕地区的情况也相类似。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的一个省份地域范围内,在汉朝时期本应有八九个郡,并且其中还夹杂着王侯国,因此原本的郡县分布并不稀疏。例如,会稽郡的范围几乎囊括了现在的江苏和浙江两省;南郡、江夏二郡则覆盖了现在的湖北省;桂阳、武陵、零陵三郡则对应现在的湖南省;庐江、九江、豫章三郡则相当于现在的江西省;南海、郁林、苍梧、合浦四郡则包括了现在的广东和广西两省;辽东、辽西、玄菟、乐浪四郡则涵盖了现在的关东和高丽一国。这可能是因为当时的蛮夷之地刚刚被开发,人口稀少,而且赋税和诉讼也都有所减轻,所以郡县的划分较为疏阔(《懒真子录》也有类似的记载:汉朝的郡很大,以会稽一郡为例,它包含了二十六个县,这些县分别对应着现在的不同城市,如吴即苏州,乌伤即婺州,毗陵即常州,山阴即越州,由拳即秀州,太末即衢州,乌程湖州,余杭杭州,鄞四明。这表明现在的浙东、浙西之地在汉朝时期只是一个郡)。到了三国时期,这些郡县开始逐渐分裂。例如,《吴志》记载孙策自领会稽太守,并任命朱治为吴郡太守,这表明汉朝时的会稽一郡已经分为两个郡。另外,《夏侯玄传》中提到有一万户的县称为郡守,五千户以上的称为都尉,千户以上的令长如故,这说明当时的地方行政单位变得更加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