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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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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疑惑解答(出处孟宪实的武则天研究)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8-28 06:45回复
    由于删的太狠重新发帖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8-28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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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8-28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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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8-28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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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8-28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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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08-28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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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8-28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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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8-28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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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08-28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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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08-28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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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08-28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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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08-28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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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又……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08-28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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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案之所以没有结果,是因为高宗不支持,而高宗坚持的理由即乐彦玮的观点:如果给刘洎平反,就证明了先帝用刑不当。唐太宗的形象,在唐高宗心目中显然是十分重要的。刘洎之冤,如果不考虑政治因素,仅从司法角度看翻案的可能性极大。但是,唐高宗不想给刘洎平反,主要不是司法考虑,而是从维护唐太宗形象出发。所以,反观李君羡案件,在唐高宗时代,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出现唐太宗滥杀李君羡这样的国家正式文献的。但是,正如学界认同的那样,《旧唐书》的史源主要来自国史,而《旧唐书》的《李君羡传》已经存在唐太宗滥杀李君羡的文字,那么这种说法来自什么时候呢?无独有偶,《册府元龟》也有同类文字,而《册府元龟》的资料来源也是公认的,那就是实录、国史之类,“移录原始史料”,唯独不取小说。如果同样史事《册府元龟》与《旧唐书》基本相同,很可能史源同样来自国史等更原始的资料。既然高宗时代不可能书写有损唐太宗形象的文献,而那些来自实录、国史的史书如《旧唐书》和《册府元龟》又都有唐太宗滥杀李君羡的文字,那么这些文字进入实录或者国史系统,只能属于下一个时代。武则天时代编撰的唐代国史,一是长寿二年(693),牛凤及所撰《唐史》一百一十卷,二是长安三年(703)李峤、朱敬则、刘知几、吴兢等修《唐史》八十卷。前者仅见于刘知几的《史通》,且评价很差,所以后者应该是流行更广的。长安三年(703)的这次修撰《唐史》,是由武三思领衔的,根据当时的敕书得知,此次编史的目标是“采四方之志,成一家之言,长悬楷则,以眙劝诫”。不管是长寿二年(693)还是长安三年(703),所修《唐史》,一定更在乎武则天的感受,至于唐太宗的形象,可以肯定居于次要的地位。而关于李君羡案件,就是在长寿二年(693)的两年之前(天授二年),忽然发生了重大转折。对此,各书并不回避,都有清楚的记载。《旧唐书·李君羡传》:“天授二年,其家属诣阙称冤,则天乃追复其官爵,以礼改葬。”《新唐书·李君羡传》:“天授中,家属诣阙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4-08-28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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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改国号为周,取代唐,同时改元天授。加武则天的尊号为“圣神皇帝”。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正式诞生。在以周代唐的革命过程中,武则天充分利用各种“祥瑞”,表示她革命的合法性。当时拥护武则天的人群中,也一样高呼革命是顺天意、应人心的。著名文学家陈子昂在天授元年(690)上书《上大周受命颂表》中就说道:“今者凤鸟来,赤雀至,庆云见,休气升,大周受命之珍符也。”雷家骥先生把武则天的这种行为称之为“革命的意识形态与行动”。在各种祥瑞、符瑞漫天飞的天授元年,关于女皇个人身世的神迹却是罕见的,而各代史学著作无不表明一个规律,即开国君主无不具有个人的生命神迹。李君羡家属的诉冤,是从一个特殊角度证明女皇的天命存在。女皇的天命早已存在,在贞观时期甚至天机有所泄露,好在因为李君羡的各种特征吸引了唐太宗的怀疑,于是李君羡冤死掩护了武则天。为了女皇和武周的伟大事业,李君羡死得其所,但是如今的朝廷至少应该承认这种牺牲吧。武则天及其武周朝廷,显然需要这样的证明,恢复李君羡的官爵,以合适的礼仪进行重新埋葬,朝廷虽然会花费一些金钱,但是从政治合法性证明的角度看,这些花费显然是物超所值。李君羡家自然很高兴,从此以后就拥有了政治资本,李君羡的子孙也可以在李君羡官爵基础上,继续为朝廷服务。而他家举行的葬礼,也应该有政府的高级官员到场,声势浩大,广为人知。恢复李君羡官爵,以礼改葬,让李家和朝廷获得了双赢的效果。李家诉冤的诉状和朝廷的诏书,现在已经无从得知,但本文怀疑,如今《旧唐书·李君羡传》《新唐书·李君羡传》和《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相关文字,论证李君羡之死与当时流行的“女主昌”等是因果关系,最初就应该来自李家的诉状。朝廷下诏表示认可,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引用这份诉状中的相关内容,而这一切文字都会进入国家档案,至少收入国史馆。在后来修撰的实录和国史中,涉及贞观二十二年(648)李君羡之死,很自然地采用了李君羡冤死这种观点。因为这种观点代表着武周的国家立场,长寿二年(693)牛凤及的《唐史》和长安三年(703)武三思领衔编修的《唐史》,都不可能拒绝这一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4-08-2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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