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某地方法院显失公正的一审判决书,原告是人民,被告是省委机关报下属网站。其模糊的印章,彰显的是对不起人民的判决结果,谁又能一眼看出来它是来自于哪个法院的呢!就连法院都自感羞愧难当,不敢清楚为人,可见其判决结果有多么的不公正,一审法官有多么的“明事理”。这也预示了人民合法维权的艰辛。
“仲裁一般都是扳不过来了”。判决前,一审钟法官如是说。
“看二审能不能给你判点钱”。判决后,一审钟法官如是说。
钟法官不知是何方神圣,果真是料事如神,不得不佩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赔偿金合计人民币137304元和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合计人民币167816元,共计人民币305120元。并支付该金额从应当支付之日(2013年)起迄今为止所产生的全部利息。二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资13295.2元。确实是判了点零头的钱。
显然,这是早有预谋。被告身处省厅级高位,背靠省委常委,这种绝对的权力影响,足以让每一个裁判者敬畏。一审钟法官早已心知肚明,就算仲裁显失公正,也是扳不过来的,唯有明哲保身,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先给原告洗洗脑,再给自己留条后路。听说早已在审判之后论功行赏,上调省司法厅享福去了。但是,她涉嫌枉法裁判,给原告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以至于这一不公正判决历经二审、再审、监督、复查等司法程序后,成了一损俱损、抱团死撑的将错就错僵局,原告维权四年无果未终,仍需坚持。
判决前看到她,以为是正义可期的笑脸;判决后看到她,才发现是笑里藏刀的阴险,伤人于无形。
马屁卢、笑面钟、和事童、谨慎成,这些都是一面之缘的司法形象化身,其他的连一面之缘都没有,仅仅是走了一个书面程序而已。
我要记住这些名字(民诉)终生投诉,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誓与邪恶势力斗争到底。
自古,民不与官斗。如果不是显失公正,我又何苦死磕到底,油尽灯枯。你们敬畏权贵,枉顾事实,置人民的合法权益而不顾,甘当明哲保身的囚徒,不配冠以人民二字。你们亵渎法律,放弃誓言,置党的为民服务宗旨而不顾,甘当违背良心的懦夫,愧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我也要感谢你们的枉法裁判之举,让我幡然醒悟:在当今地方强权制约的法治环境下,人民法治尚处于理想状态,所谓的诉诸法律讨回公道,只不过是人民的一厢情愿。在双方当事人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绝对不会有公平正义可言。伸张正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实力对等,或者悬殊不大但正义的呼声很大,你们就会秒变伸张正义的救世主,正义凛然地为人民讨回公道,赢得鲜花和掌声,为下一步的政治仕途赚足筹码。而当双方当事人实力背景悬殊过大,人民弱势的合法权益触碰到当权者强势的违法权益时,你们就会顺势而动,不惜牺牲人民的合法权益,来维护强权者的违法权益,就算遭受千古骂名,也要抱团死撑,一损俱损。你们将错就错,无非就是想保住利益团体的违法权益不受合法侵害。
但是,这是在旧社会才会有的恶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信服的新社会,是绝不允许有这样的恶习存在的!
我坚信,伟大的党为了伟大的事业,决不会坐视不理,一定会正本清源,还人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