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案动机与现场矛盾
表面是入室抢劫杀人,但室内翻动不大,家中存放的3600元现金、3000元债券及被撬抽屉内的另一条金手链却安然无损,与典型的谋财抢劫特征不符。
作案工具(电话线、刀具、起子)均为自带,而非就地取材,说明凶手有备而来,并非临时起意的流窜抢劫。
2. 作案过程与现场痕迹的矛盾, 死者被用电话线勒颈后又遭16处刀刺,凶手有“唯恐不死”的心态,但现场却没有发现死者的抵抗、搏斗痕迹,眼镜也佩戴完好,不符合激烈冲突的常理。
凶手杀人后到卫生间洗手,还刻意用起子撬开抽屉,却在慌乱中遗落了自己的“发”字金戒,这种行为逻辑存在矛盾。
3. 熟人作案的疑点
凶手能敲开门入室,且作案后有掩盖现场的行为,结合死者未做抵抗的情况,一度被推断为熟人作案,但最终凶手阮宜庆与死者并不相识,属于随机尾随作案,这与最初的判断存在偏差
死者回家时间仅约2小时,凶手却能精准掌握其回家时机并实施犯罪,其信息来源和作案时机的选择也存在疑问。
4. 侦查初期的疑点
-案发现场没有留下可直接揭露犯罪的证据,也无目击证人,导致案件初期难以定性,无法确定重点排查对象。
-现场勘查组织不够严密,进入现场的无关人员过多,严重影响了勘查工作的开展,可能导致关键痕迹物证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