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五禁”规定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临近2025年新春佳节,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规定,减少辖区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引发的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继续全域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五禁”规定,主动宣传烟花爆竹“五禁”政策,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实际行动做“五禁”规定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