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吧 关注:13,265贴子:44,625
  • 5回复贴,共1

苏州公积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市民:您好,根据文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21号)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7日至10日核定失业人员相关信息后,生成当期统一的发放明细表,经核验无误后汇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于每月15日前完成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因支付失败需要二次发放的,在25 日之前完成支付。不定期支付依据国家及省规定期限内按批次支付。感谢您的关注。


IP属地:海南1楼2024-12-13 16:29回复
    那应该是今天,信他一次


    IP属地:海南2楼2024-12-13 16:29
    回复
      没用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12-13 17:30
      回复
        刚到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12-13 17:53
        回复
          苏州农业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12-13 17:53
          回复
            到了 2033


            IP属地:海南6楼2024-12-13 18: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