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不符合《仪礼》等经书的记载,但该说法有一定的矛盾之处,儒家认为,“三年之丧”是“古制”“由来已久”,但是《论语》记载,孔子的弟子,宰我就说过:“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他认为即使为父母服丧,一年也就可以了。《孟子》里滕国群臣对“三年之丧”的态度是:“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秉持周礼的鲁国没有这种案例,我国之前也没有这种案例,为什么现在就要实行“三年之丧”呢,这是不是太奇怪了。或许在当时,“三年之丧”并没有这么普遍,这样一来杜预说的可能有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