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有机结合,不仅能够有效提升监督效能,还能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日常监督体现在细水长流,润物无声。日常监督如同纪检监察工作的“毛细血管”,遍布各个角落,其优势在于全面性和及时性,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治小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通过综合运用督促履行主体责任、监督巡视巡察整改、信息化监督、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建立、主动约谈、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等常态化的以及其他创新性的监督方式,来强化日常监督的长效化、可视化,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有效预防腐败和违规行为的滋生,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专项监督体现在精准打击,直击要害。与日常监督相比,专项监督更加注重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或重大项目的深入调查和专项整治。它如同一把“利剑”,直击问题的核心,对于发现的深层次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以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例如当前开展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紧盯民生“小切口”,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农村“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执法、基础教育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监督不仅解决了当前紧迫问题,还为日常监督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方向,推动了监督机制的持续优化。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结合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两者既紧密联系、相互贯通,又有所区别、各有侧重。日常监督的优势在于其全面性和及时性,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小问题;而专项监督则更加注重对特定问题的深入调查和专项整治,能够迅速形成震慑效应。但在日常监督中能够累积大量的监督成果,为专项监督提供精准的靶点;在专项监督中可以深入挖掘问题的根源,提出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通过两者协同发力,更加高质高效实现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确保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治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日常监督体现在细水长流,润物无声。日常监督如同纪检监察工作的“毛细血管”,遍布各个角落,其优势在于全面性和及时性,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治小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通过综合运用督促履行主体责任、监督巡视巡察整改、信息化监督、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建立、主动约谈、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等常态化的以及其他创新性的监督方式,来强化日常监督的长效化、可视化,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有效预防腐败和违规行为的滋生,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专项监督体现在精准打击,直击要害。与日常监督相比,专项监督更加注重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或重大项目的深入调查和专项整治。它如同一把“利剑”,直击问题的核心,对于发现的深层次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以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例如当前开展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紧盯民生“小切口”,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农村“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执法、基础教育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监督不仅解决了当前紧迫问题,还为日常监督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方向,推动了监督机制的持续优化。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结合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两者既紧密联系、相互贯通,又有所区别、各有侧重。日常监督的优势在于其全面性和及时性,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小问题;而专项监督则更加注重对特定问题的深入调查和专项整治,能够迅速形成震慑效应。但在日常监督中能够累积大量的监督成果,为专项监督提供精准的靶点;在专项监督中可以深入挖掘问题的根源,提出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通过两者协同发力,更加高质高效实现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确保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治秩序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