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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谁传出来的这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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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冷吧吧主月冷千山(当时明月桥,霜寒华重)安某与反教主团队成员的民事案件二审已经告一段落。最终结果是,当时明月桥耗费大量精力,一审花费律师费15000元,一审向其代理律师购买个人信息花费1000元,一审当时明月桥律师从厦门跑去腾讯深圳总部调查反教主成员资料来回差旅费、调查费数千元,二审律师费未知,我们推断至少花费5000元,推断当时明月桥花费总计两万余。按理而言,安某与反教主成员的纠纷纯属互殴,双方都有错误,当时明月桥绝非单纯受害者,但由于办案团队的偏照顾,做出了有利于他的判决,最终判决反教主成员补偿了他5000元,即使如此,当时明月桥总损失大约两万元左右。反教主成员包括差旅费等,损失约6000元。当时明月桥做出自损两万,伤敌6000的行为,令人迷惑。我们认为有如下几点原因:1.当时明月桥以自我为中心,在贴吧经常一副趾高气昂的口吻,强迫他人,威胁群友吧友。认为别人骂他就是侵权,他在贴吧骂别人就不是侵权。所以他觉得自己一切都是正确,别人一切都是错误,诞生这种巨婴心态的原因,我们认为是他对社会的认知有误差,可能从小在什么都被满足,遇到与自己认知不一致的事,就以为一定是别人错了,你错他错别人错,天错地错宇宙错,社会错世界错时代错,天气错气候错,肯定不是我的错。2.教主集团给他灌输了错误知识,将他当棋子使用,帮我打击异己,反正花的不是我教主的钱。从听信教主集团和草蘑菇的谗言开始乱封人,得罪人无数,他对教主更加深信不疑,结果大量聊天记录都被我们多个线人截获。如果不是泰坦给他提供了反教主集团骂他的原始程序界面证据,以及办案人员的偏向性判罚,他毫无胜算,反教主成员5000都不用补偿给他,如果有下次,他肯定不会再有这种运气。可以说他对公共权力的错误认知与自我选择,导致了如今这样的结果。另外,他已经与律师涉嫌买卖个人信息罪,触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其律师通过电话号码查询他人信息卖给当事人非法获利,肯定也不是第一次。还多次查错了人,前后分别查到错误人员信息并发在教主小群,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他们的交易记录,紧握在反教主团队手中,反教主团队保留一切起诉的权利!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1-06 21: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