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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棚户区改造----公权力的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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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 古蔺县城进行了“齐安宫”拆迁项目的拆迁。
在整个过程中,县有关部门滥用公权力,肆意更改拆迁回购商业房建设方案,蓄意错误计算实际所建产权面积的误差,指使法院不得受理有关诉讼,相关行径让人不敢相信。


IP属地:四川1楼2025-03-19 09:18回复
    一:利用公权力擅自变更建设方案而无任何说明,在法制完善的今天,如此践踏法律不可想象!
    按照拆迁契约约定所补偿的商业房,是两楼一底的纯商业房,但为了多赚钱,现在变更6楼一底的住、商两用房。严重违背了协议,但有关部门从没有想过哪怕事后给拆迁户时候打声招呼,完全没把协议和法律放在心上。有关部门倒是多赚钱了,但商铺的价值明显缩水,显著降低了商业房屋的价值。
    而且由于建筑结构完全变化,也导致所建回购商业房面积严重缩水,产权面积套内面积误差过大,而有关部门强行用套内面积来计算,用与实际价值不符的补偿价来补偿面积差。严重损害了拆迁回购户的利益。
    二:拆迁办规定拆迁回购商业房户把拆迁协议时间提前到2017年6月,有涉嫌冒领拆迁过渡费的嫌疑。拆迁协议签订的实际时间是2019年左右,而“古蔺县拆迁办”却把拆迁时签订协议的时间写成2017年,提前20个月左右。而拆迁回购商业房户“过渡费”按2019年左右的实际签订协议时间计算。


    IP属地:四川2楼2025-03-1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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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4 08: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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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传闻(很有可能是真的), 县有关公仆已经跟法院打了招呼, 绝不要受理相关诉讼。
      呵,如此践踏法制的行径, 但在它们看来, 却是习以为常,不值一提。
      (甚至让我想到历史上,几十年前,面对某些地方的计生办扒房拉牛,造成命案,,群众却无处伸冤,法院不理。)
      关于拆迁户利益受损之事,市民去了县访办,递交了材料,按照中央规定,必须要回复,到现在过了这么久也没有回复。
      拆迁办人员有了领导撑腰,面对拆迁户趾高气昂。
      种种行为,可见它们心中有没有一点点市民的位置。


      IP属地:四川3楼2025-03-1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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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的好公仆,县委书记李万忠同志,2022年6月,李万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9月1日,李万忠因犯受贿罪,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IP属地:四川6楼2025-03-2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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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的好公仆,县长陈廷俊同志,2024年8月 陈廷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泸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IP属地:四川7楼2025-03-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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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公仆,好自为之吧


            IP属地:四川8楼2025-03-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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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16楼2025-05-27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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