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作《秦楚纲鉴》时,经过对《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的详细解读,发现楚汉战争的进程与现有认定有很大出入。由此产生了一个疑问,难道这么多年就没有人发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的巨大价值吗?最终果然发现有一个清人汪越作过《读史记十表》,以为其中一定有某种价值,至少可以减少历史研究中的重复劳动。然找到之后,大失所望,所谓读表,差不多就是在各表前加个评价类的读后感。可见古人作学问时也不老实,倘若不亲眼见到,还不知会感到多少遗憾。现仅将本人在做《秦楚纲鉴》时对部分《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有关秦楚时段内容的史料价值意义梳理过一遍,现将本书其它部分未涉及部分略陈如下:
(平阳侯曹参)以中涓从起沛,至霸上,侯。以将军入汉。以左丞相出征齐魏,以右丞相为平阳侯。
案,此表漏记曹参击赵代之功。据《曹相国世家》,曹参击魏时为假左丞相。其封平阳侯时为齐相国,或此前的右丞相职仍然挂着。
(信武侯靳歙)以骑都尉定三秦,击项羽,别定江陵。
案,击项羽,可以涵盖靳歙作为汉的机动部队的一切事迹,但如列传所言,其于汉二年后击赵事,对汉的贡献很大,不入功臣表,似不能体现其战功。定江陵之事,本轮不到靳歙,只因先期作战的卢绾、刘贾战力太差,最终还得常胜将军靳歙出马才得以奏功。但这个功劳却让卢、刘二人封王时沾了光。 如在《荆燕世家》中,刘贾的击江陵,只含糊说“共尉已死,以临江为南郡”,好象共尉是因卢、刘二人而死;《韩信卢绾列传》提及此事时,甚至定义为“破之”。其实“破之”也罢,死也罢,均与卢、刘二人无关。
(广严侯召欧)入汉,以骑将定燕赵,得将军。
案,召欧之定燕、赵,时间不详。亦有可能是汉定天下后,定燕及反叛之赵。但其于汉六年即受封,此事迹当是楚汉战争时事。
(广平侯薛欧)入汉,以将军击项羽、钟离昧。
案,汉击钟离昧至少有三战。其一为汉二年汉击楚彭城前,其二为汉四年汉破曹咎后;其三为汉五年,楚汉决战前汉破固陵前。不详其为哪一战。是否为汉元年末与王吸同出武关,与钟离昧战于阳夏等地。
(堂邑侯陈婴)以自定东阳,为将,属项梁,为楚柱国四岁。项羽死,属汉,定豫章浙江,都浙,自立为王,庄息。侯。千八百户。复相楚元王十二年。
案,陈婴为楚柱国四岁,时间可上溯到秦二世二年项梁立怀王都盱台时。如果连续计算,至汉二年即满四年。则项羽死时,陈婴的身份不详。很可能是此四年指怀王被项羽放逐后,陈婴留下,至项羽失败的时间大致符合四年之说。有关陈婴定会稽等地事,在理解上易生歧见 。一、陈婴在项羽死后,定浙江等地自立为王。二、陈婴击定项羽死后在浙江为王名壮息者。就情理而言,陈婴不应该在属汉之后,再事反叛。如果他反叛,就不可能为楚元王相十二年。另外,陈婴在整个楚汉相持阶段亦无所见,他作为与项梁同期的反秦先驱,又是楚怀王的重臣,居然能在项氏治下达四年之久,或者极不得志。刘邦用其相弟楚元王刘交,则其才能非泛泛之辈。故《功臣表》其自立为王事,或可断为“定豫章、浙江自立为王庄息”者,其文或脱一者字 。如果是这样,则当时于项羽败后,尚有在豫章、浙江称王者。此庄息,在整个楚汉相持阶段都未见,不详其为什么人。估计是楚地地方官,在项羽死后,自立为王。而其人为谁已不可考。既然其名中有一庄字,或者为欲于鸿门宴击沛公之项庄,也非常可能。由此自立为王事,联系此前赵、代、魏、齐等地渠魁已降或禽,而上述地区仍然有继续抵抗现象存在,表明当时或者自立为王的事情并非少数。另,《水经注·赣水》言(豫章者)“秦以为庐江南部。汉高祖六年,始命陈婴以为豫章郡,治此。即陈婴所筑也。”据此,则陈婴之定豫章,为受汉令行动,不是自行妄动。杨守敬《水经注疏》,陈婴作灌婴。据称作灌婴者,为数不在少数。因灌婴亦有定豫章事,亦通。
2009-5-13 02:28
(平阳侯曹参)以中涓从起沛,至霸上,侯。以将军入汉。以左丞相出征齐魏,以右丞相为平阳侯。
案,此表漏记曹参击赵代之功。据《曹相国世家》,曹参击魏时为假左丞相。其封平阳侯时为齐相国,或此前的右丞相职仍然挂着。
(信武侯靳歙)以骑都尉定三秦,击项羽,别定江陵。
案,击项羽,可以涵盖靳歙作为汉的机动部队的一切事迹,但如列传所言,其于汉二年后击赵事,对汉的贡献很大,不入功臣表,似不能体现其战功。定江陵之事,本轮不到靳歙,只因先期作战的卢绾、刘贾战力太差,最终还得常胜将军靳歙出马才得以奏功。但这个功劳却让卢、刘二人封王时沾了光。 如在《荆燕世家》中,刘贾的击江陵,只含糊说“共尉已死,以临江为南郡”,好象共尉是因卢、刘二人而死;《韩信卢绾列传》提及此事时,甚至定义为“破之”。其实“破之”也罢,死也罢,均与卢、刘二人无关。
(广严侯召欧)入汉,以骑将定燕赵,得将军。
案,召欧之定燕、赵,时间不详。亦有可能是汉定天下后,定燕及反叛之赵。但其于汉六年即受封,此事迹当是楚汉战争时事。
(广平侯薛欧)入汉,以将军击项羽、钟离昧。
案,汉击钟离昧至少有三战。其一为汉二年汉击楚彭城前,其二为汉四年汉破曹咎后;其三为汉五年,楚汉决战前汉破固陵前。不详其为哪一战。是否为汉元年末与王吸同出武关,与钟离昧战于阳夏等地。
(堂邑侯陈婴)以自定东阳,为将,属项梁,为楚柱国四岁。项羽死,属汉,定豫章浙江,都浙,自立为王,庄息。侯。千八百户。复相楚元王十二年。
案,陈婴为楚柱国四岁,时间可上溯到秦二世二年项梁立怀王都盱台时。如果连续计算,至汉二年即满四年。则项羽死时,陈婴的身份不详。很可能是此四年指怀王被项羽放逐后,陈婴留下,至项羽失败的时间大致符合四年之说。有关陈婴定会稽等地事,在理解上易生歧见 。一、陈婴在项羽死后,定浙江等地自立为王。二、陈婴击定项羽死后在浙江为王名壮息者。就情理而言,陈婴不应该在属汉之后,再事反叛。如果他反叛,就不可能为楚元王相十二年。另外,陈婴在整个楚汉相持阶段亦无所见,他作为与项梁同期的反秦先驱,又是楚怀王的重臣,居然能在项氏治下达四年之久,或者极不得志。刘邦用其相弟楚元王刘交,则其才能非泛泛之辈。故《功臣表》其自立为王事,或可断为“定豫章、浙江自立为王庄息”者,其文或脱一者字 。如果是这样,则当时于项羽败后,尚有在豫章、浙江称王者。此庄息,在整个楚汉相持阶段都未见,不详其为什么人。估计是楚地地方官,在项羽死后,自立为王。而其人为谁已不可考。既然其名中有一庄字,或者为欲于鸿门宴击沛公之项庄,也非常可能。由此自立为王事,联系此前赵、代、魏、齐等地渠魁已降或禽,而上述地区仍然有继续抵抗现象存在,表明当时或者自立为王的事情并非少数。另,《水经注·赣水》言(豫章者)“秦以为庐江南部。汉高祖六年,始命陈婴以为豫章郡,治此。即陈婴所筑也。”据此,则陈婴之定豫章,为受汉令行动,不是自行妄动。杨守敬《水经注疏》,陈婴作灌婴。据称作灌婴者,为数不在少数。因灌婴亦有定豫章事,亦通。
2009-5-13 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