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是黑暗,是危险,是恐惧;注定要回家。任何原因剥夺一个人回家的权利,无异于夺取他的归宿感,安全感。但是不管夜有多黑,露有多凉,泥有多泞,道有多长,都阻挡不了是人回家的心。对家的思念压过了心中的愤怒与不平,踏着脚步唱起凄婉缠绵的回家的歌。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事情不再是这样。因为害怕黑暗,人们发明了灯。虽然灰暗,但是偶尔可以在灯前做一些白天做不完的事情。继之夜以为日。灯照亮了眼前的事物,但是夜还是黑的。即使出门,也要提着灯笼,永远不能和白天在外面行走一样自如。
后来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亮,还有人把灯挂在了路上,于是有更多的人留恋灯光下的世界,开始夜不归宿,甚至把回家当作是一种累赘,一种障碍,一种束缚。
灯越来越多,越来越亮,不仅照亮了夜行人的眼睛,照亮了房屋,照亮了道路,路灯和霓虹甚至照进窗户,照醒本应该入睡的人的心。本应有的宁静的夜开始越来越短,渐渐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