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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论李庄嫖娼(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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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述信息中,可以推测出警方是在查李庄入住和消费情况时发现的**易线索,应该不是招妓嫖娼,而是获取了酒店提供的色情服务。么宁提及的“龚家提供六七千元消费的四星级酒店住宿和嫖宿”应该是指在该酒店入住期间的总消费,而不是另外一个版本中增加的“一夜”概念。如果是一夜的话,那显然只有“**”才可能如此高价,**通常会涉及嫖宿幼女,属于严重犯罪,警方不可能不立案。


4楼2012-06-08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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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不是什么正经话题,但是很多别有用心之人却借此攻击么宁,并进一步抹黑对李庄的检控。但本人相信,事实就是事实,任何试图掩盖事实的做法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将色鬼说成圣人,则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7楼2012-06-08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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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你以上的言论,我可以推定,你不但道德沦丧,而且连基本的法律知识也不具备,甚至断文识字的能力也有所欠缺。
      首先,卖淫和嫖娼不是罪,只属于违法行为。李庄嫖娼,不在犯罪范畴,而我转载的此文,也是紧扣“嫖娼”此事展开的。而你却张口闭口“李庄罪再大”,请问是你不打自招呢,还是根本没看懂文章的主题是什么啊?
      其次,我国刑诉法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我且问你,现如今人民法院的判决下来了吗?证据确凿了吗?告诉你,现在谷最多是个“嫌疑人”!判决还未下来,甚至都还没有开庭,你就张口闭口“大不过杀外国人”,“起诉谷”,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11楼2012-06-08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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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那些迹象表明,幺宁“不敢”?你这样先入为主地信口雌黄,恐怕大家要怀疑你的人格了。


        12楼2012-06-0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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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为死的伍德是普通外国人吗?是个高级间谍,是严重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间谍!
          你是真傻还是怎么了?


          13楼2012-06-0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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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你的辩驳之语,句句在理,!


            15楼2012-06-08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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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这才哪到哪儿啊,目前爆出的真相,其实还不到十分之一,大量的音频视频会一步一步爆出的, ——看到李庄的博文《“李庄事件”真实经过——马晓军》有感而发的评


              16楼2012-06-0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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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你


                17楼2012-06-0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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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傻呀?
                  我说死的人是间谍,没有说谷杀人!!!
                  谷的事情,希望公开审理!
                  间谍一该一死!
                  ——不管哪个中国人,都可以刹了那个间谍!


                  20楼2012-06-08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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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应该先买本新华字典,多研读几年。
                    “涉嫌”是指有跟某件事发生牵连的嫌疑。
                    “涉嫌杀人”就是有“杀人的嫌疑”,但是并没有确切地说是否杀了人。
                    就像邓玉娇案,当年说她“涉嫌杀人”,但是结果,法院判决他根本没有杀人。
                    况且我国刑诉法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个概念我在上面已经强调过了?你是看不懂还是根本没看啊?
                    如果你根本没看过别人的观点,而是空洞喊坚决拥护这一类的口号,那么我只能怀疑你的动机是否纯洁了。


                    24楼2012-06-08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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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与你激辩的战士,哪一个不是拥护D中Y?哪一个不是真心希望国家好?
                      所以不要讲什么“一定”、“相信”的傻话了。


                      25楼2012-06-08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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