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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府七殿文判唐 降
诗曰:仁义全无德不彰。轮回因果自偏长。
  须知处世心肠善。福报必然泽可扬。
 述:不仁不义之判例
 在今南投县有一少女姓吴,出生於贫家。自幼即受家人差别待遇,养成
判逆性格。中途辍学,离家出外谋生,却受劣友凌女之诱,双双沦入歧途烟
花之间。且因人际因缘之不佳,人生运程时起波涛。一则其家人知其沦入烟
花之间,不但不加阻止,反而视其为摇钱树,时有需索,令其不得不愈陷愈
深。另者同事朋友间,表面虽是互有交情扶持,但每每遇事,即以利害思量
,吴女不知觉间受人利用,目前尚处坎坷运之中。
 此例乃为本殿所判。按吴女此世,已为第四世。其造因乃为明末出生於
江西人氏,姓何名富塘,本为富家子,但生性悭吝。凡利於自己之目的,可
任意挥霍,不利於己,善事一毛不拔。虽一生无害人之大罪,但却以此而累
积怨因。盖何某可坐视贫者饥寒难度,而不予施舍,可因一己之利,断绝数
人之便利。更因有同母异父之手足,曾因案受拘於官,乃为轻微妨碍衙役执
行公务,只要能略加疏通即可无事。何某却不念手足之情,不但断然拒绝其
弟家人所求,伸予援手,反而坐视其弟家人因而陷入困顿。综此一生,无仁
善之心,拒手足之义,唯非大罪,却积怨因,乃享年六十有一,魂归地府。
案经本殿冥王判例,大意如下:
一、何某仁义之心已无,生为富家,享受福报,身在福中不知积福,乃削除
  福报五世,不转富家享受福报。
二、何氏异姓手足怀恨不释,种下前因,必承后果,乃判异姓手足五世转轮
  ,均为讨债之身。何某须了五世因债,乃世世转轮,受其异姓手足之诱
  迫,沦入歧途,以释其因。
三、何某悭吝,为富不仁,乃判转烟花女身,以了夙世怨因。
 以上乃为人生在世,心无仁善义行,一生少功德可资积福,并多怨因业
债,则种此前因,人生过程之苦果,必然涓滴显现。世人宜慎而勉之。


1楼2013-04-17 23:18回复

    冥府二殿文判王 降
    诗曰:贪心不息业因生。种下罪愆祸患成。
      阐述分明期惕励。世人共勉得警心。
    圣示:今夜吾述明「贪婪之心不止种业因」之案例,以资惕励世人。
     批:贪婪之心不上种业因
     廿三年前,有赵某,本为富家子,生性好逸荡,且酷爱金石玉器,多方
    搜罗,以作典藏。
     其间,有人拥得一座玉马,乃家传玉器;赵某闻知,颇欲购置,孰知玉
    马所有人姓张,虽家穷,但有读书人之风骨,不欲出售。赵某虽然富裕,但
    生性亦属贪愎,心中大为不快。
      虽然玉器银楼,仍有他物可购,但赵某却赏其手工精致,他物不可替代
    ;一念及此,竟唆使市井之徒,潜入张家偷窃,偷者姓石,夜入张家,偷得
    玉马,尚无惊动张某,孰知一不小心,撞倒圆椅,乃致惊醒张家小儿,哭啼
    不止。
     石某仓惶回到赵家,交付玉马,取得酬劳,逃逸他乡。张某告官,但赵
    某却仗财势,贿官以平此案。赵某一生,虽然富裕,但却乏善可陈,福报享
    尽,六十有三,魂归地府。
    冥王判例如下:
    一、赵某贪心一起,不能交易获得,唆人偷窃,牵缠三人业因,判为三世转
      为乞丐,受人所辱,以了业因。
    二、贪占宝物,贿官平案,判转三世沦入烟花,受公门之辖制。
    三、本案关系人石某,及受贿之官者,另案办理,提调赵某对质定案。
     以上判例,俱因一念贪心,落得六世沦为苦途中人,世人切宜惕勉之。


    2楼2013-04-1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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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九殿文判何 降
      诗曰:五世沈沦种恶因。妒贤总是远良民。
         结交劣友成非是。劝尔苍黎慎惕焉。
      圣示:今夜吾奉谕,降尔道场,开述案例,以资列入善书金篇之中。
       避:妒贤判例
        在廿余年前,彰化地区,有一商家,姓王,为人颇称笃实亦属忠厚可靠

       或许如此,因而与人生意往来,时常受人之亏,甚至好门路,利润丰盈
      的生意,却时常受到小人阻碍,或者恶性竞争,到头落空。
       王某自艾自怨之余,常对人抱怨云:一生敢说,谨守分寸,或许不是什
      麼善人,但却也是安安份份做人,为何时运如此不?言下颇多尤怨。
       按王某之如此,实则有其远因。溯在晚清之际:
       王某前世,乃生於江西武峰人氏,姓廖名全浙,生性聪敏。时逢乱世,
      擅能钻营,得机会入商会工作,从中获利甚多;而其人且能知所进退,观风
      转向,故也无往不利。
       但,其人却不能容人才华显露胜过自己,一则乃因既得利益之恐被人取
      代,再则也怕锋头不健,失却光彩;因而每知有人贤才,百般打压,唯恐受
      人所阻,却又造谣生事,以损人利己。
       虽然一时得逞,但久之终有事机不密,导致反对人士,受其迫害之人,
      群起而攻,弄得商会派系群起,导致军系地方势力加以栽赃,而正法。
       享年五十有三,一命归阴。按本案之廖某,乃为本殿所判,冥王之判决
      如下:
      一、查廖某,一生乃在利己,不思生在乱世,贡献己力於国家,藉国祸而图
        利,不忠一罪,判处地狱刀山之刑十五年。
      二、查廖某,为固己身才势,妒贤嫉才,埋没人才,以私害公,判处地狱油
        锅之刑十五年。
      三、查廖某一生行为,迫害牵连多人,既种其因,必受其果,所有因缘牵连
        ,判处五世转轮必先奋斗有成,再受因缘牵连而败,以了因债。
       以上,乃为王某之因缘判例:世人应知惕慎。
       尤其,身在上位者,不论公私机构,应知为公推才,不负所职;若昧心
      妒才,妒贤胜己,则其因缘牵连,反多后患。


      8楼2013-04-24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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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七殿文判唐 降
        诗曰:生来无子实堪悲。肇建前因信不疑。
        早早升功多忏悔。天伦乐享定能期。
        圣示:今夜吾奉主公圣谕,降尔道场,著述判例,列入宝书,以资劝化。
         述:今生无子之判例
          在台北市,有一青年姓陈,年已不惑之年,娶妻黄氏,业已将近十年,
        夫妻以理发为业,生活尚称小康,虽膝下仅得二女,未有一子,是以夫妻俩
        生活之间,不无遗憾之叹。
         此案乃为本殿所判,兹将其来龙去脉,概述於后:
         按陈某前世,姓左,乃生於咸丰年间,厦门人氏,本来从事药材买卖;
        但因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亦因此沾染许多不良习惯,如:酒,如:色。
         因此,入不敷出,乃心中盘算药材之中,有小部分为禁药,服食之后,
        多有亢奋的作用,竟铤而走险,将此类禁药,在声色场所附近,或赌档之中
        贩售,而其中买来服用者,不外年老体衰,性好渔色者,就是一般无知青少
        年,故荼毒甚深。
         虽不若鸦片毒害华夏民族之深,但其害亦属不浅,故被当时所谓侠道人
        士所恶,加以惩处,成为轻微残障,但内伤颇重。
          虽然受此教训,心有警惕,但仅仅不再贩售禁药,对其前半生之罪恶,
        仅有歉意,未能力行省思,而且后半生,因受暗伤,因此多半缠绵病榻,并
        无力行善功,以资赎罪。
         仅有一次,因当地有一法缘寺,启建法会,偶然心血来潮,以斋供僧师
        首主布施,颇得法喜之荫,一生善功鲜少,寿在英年,一命即已归阴。
          魂至冥府,冥王大怒,乃按其罪行,判处其刑;兹将其判例,摘录於后

        一、按左某一生,从事行业,有违国家法令,不法之罪,判处十年挖心地狱
          (因左某行为,未受阳法制裁,故须受冥罚)。
        二、左某贩售禁药,助长声色之娱,有违善良风气,乃判处三世为理发师、
          车夫以及看守员,以此为罚;并因助长不善风气,将遗患自身,著令三
          世因果之中,因缘牵连其自身,妻女亦受淫风所害。
        三、左某贩药,荼毒青年,斲害幼苗,乃判处三世无子,以偿果报,以解前
          因。
         以上,即为陈某此世无子之来龙去脉,故世人宜惕勉之。


        12楼2013-05-08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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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五殿文判詹 降
          诗曰:轮回畜道是何因。阴计害人造孽身。
          报应昭昭明劝善。苍生惕励莫沈沦。
          圣示:今夜吾降尔道场,乃为奉谕开述判例,列入宝书,以资劝世。
           述:今世失去人身造孽因
           如今世人,大都不信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之论;但天生万物必有其用,
          亦有其因。今夜吾开示一转世为猴之判例,以启悟世人。
           在卅余年前,香港地区,有一姓吴之人,生在小康家中,自幼即颇受亲
          人之疼爱;唯香港乃因地狭人稠,功利现实之地,故吴某自幼即有功利之心
          ,在此环境中,养成自私自利之心态。而其地又赌风炽盛,乃无时不赌,无
          刻不用心於投机心态;而人际关系,更处於利与计之中;是以故,吴某对人
          时时都在算计,如何使别人口袋中的钱,变成自己的钱。
           赚得他人财物,正当的方法,只有作生意,而吴某不思正途,反而设局
          以赌,或设计图人以取财;虽然有时得逞,赚得不义之财,但也有事机败露
          ,遭人殴打追杀。因而,弄得满身是伤,身带暗疾,寿而不永,享年三十有
          八,一命归阴,魂至地府,冥王判例如下:
          一、按吴某生而为人,四肢健全,不思正当工作,奸计诈人,乃判处失去人
            身五世,转为猴类,供人养赏,以消罪业。
          二、设计骗人财物,受损者,怨气难消计有十三件,其中含怨不释,业力深
            重者,有四位,乃判处受刀剐之刑;判准结怨因者,将其猴身置於餐桌
            ,以身还债,了结业因。
          三、吴某言语造业,有渎圣人心血,著即但书,判决再得人身,五世不得功
            名。
            以上,乃判决大意。由此一例,世人尚宜警惕。心无善念,虽得利己之
          益,但造业因之后总须偿还;虽已是若干年后,而且又换肉身,但一缕灵魂
          ,却是相同,受害於人,受苦自己,勉为惕之。
           而且,尤须惕勉,言语乃为圣人教化文明之苦心,以言语作恶,则削除
          功名,乃为冥律明定;求功名者,不可不慎!


          13楼2013-05-08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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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八殿文判武 降
            诗曰:毒害偏深附骨疽。愿其警惕莫松疏。
            牵缠世代多遗患。述例分明志本初。
            圣示:今日社会风气,由於本位心态,功利主动抬头,人们心灵缺乏支柱,
               常常犹豫於歧途之间,更因工商时代,竞争剧烈,精神心力俱处於极
               端压力之中,故而极易染上不良嗜好,比如风花雪月,而至染上毒瘾
               ,斲害一生。今夜吾再奉谕,降尔道场,述明案例,以资列入宝书劝
               化。
             述:毒害之判例
            台北市有一青年,姓袁,本为中和人氏,因地缘关系,都在都市混迹,
            后来认识了许多声色场所之人,因而知道许多赚钱门路;其中尤以贩售毒品
            ,最为热门。
             起初,袁某由安非他命贩售作起,略有所得,因而也就频繁出入声色场
            合,更因交游增广,贩售毒品也由安非他命,而至吗啡、海洛因等;而身处
            如此场合,自己也因应酬之间经不起他人鼓噪,尝试毒品,终致染上毒瘾。
             而毒品之消耗财源,以及耗损精神,实非局外人所可体会;不久,袁某
            即因自己需求过度,无以贩售他人;而且在此圈中,名声一落千丈,并且因
            无法拿到毒品,铤而走险,终於身陷法网。
             此事乃为本殿所判,袁某此世之所以遭受毒害,并且以毒害人,乃有其
            远因。
             按袁某乃生於晚清之时,适时华夏民族颇受毒害。山西地区,有一望族
            ,姓伍,主人即因吸食鸦片而亡。
             而伍某长子,名惠青,眼见家道受毒品所害,因而愤恨不释,亦混迹於
            下九流社会中,从事毒品买卖;一生怀恨偏激,但生性尚称耿直,除了毒害
            之外,不独无过,尚且能够助人恤贫,不无善功。享年五十有七,魂至冥府
            ,冥王判决如下:
            一、按伍某一生为人尚称耿直行善,准再判处男身轮回。
            二、伍某贩售毒品,贻害他人,造成恶因缘,准予逐条录志,累世果报,以
              了结偿债。
            三、中华民族晚清之间,受外族之毒害,此一因果,则轮回了结,伍某转世
              以毒误人,则使彼辈自食其果,伍某所造恶因,亦当如是。
            附注:伍某轮回之间,逐世补过,过满可脱毒害。
             以上判例,注明了因果循环,报应昭彰,现今世道,胡作非为,以毒害
            人,造成毒品氾滥。吾奉劝众生,有过者速改,无过戒慎,庶免轮回之间,
            害人终害己。


            16楼2013-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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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二殿文判王 降
              诗曰:率性为真本不差。言行任意业缠随。
              世人慎惕无犯过。后悔难回已莫追。
              圣示:人性贵在率真,但是其意乃为坦率,无所心机,若是任性言行,不但
                 容易得罪他人,也是时时刻刻都在肇始业因,此一业因缠扰不消,终
                 必造成轮回之苦果。今夜吾再奉主公谕,降尔道场,开述判例,以资
                 列入宝书劝世。
               述:任性言行业障随
               在新庄地区,有一赖姓道子,颇为坚心向道,居住於公共佛堂之中,日
              夜受仙佛恩波,得沐法喜,本是非常理想的修道环境,也是可以精修道程的
              机缘。
               但是,赖女却是苦恼忧烦一大堆,终日忧心忡忡,悒结不解;原来赖女
              在佛堂中,颇不得人缘;虽然赖女本性不差,在佛堂中勉强也算是勤劳,而
              且也是谨言慎行,不敢大意。
               但是,在冥冥之中,像是有股扭曲的力量,使得赖女无心之中,总是莫
              明奇妙犯错,或是得罪他人,在无心之间,日积月累,造成道亲之间,无法
              对她好感,因而造成赖女之忧烦。
                此案乃为本殿所判,须溯至赖女之前二世。时在清康熙五年,奉天地方
              ,有一赵远义者,本是贫家子,家人颇为寄望他能寒窗埋首,以期一举成名

                但是,赵某却因自许汉家儿郎,不肖臣服於异族,故无意於功名,如此
              心志,本无大伤,而且尚可称扬。但是赵某无意於功名之心志,却让他的心
              性养成偏激言行,不顾大体,任性而为。
               曾在朋友聚会中,因有人倡行酒令,而倡言者虽读过几天书,但却是商
              家,赵某乃出言讥讽为附庸风雅,拂袖而去。也曾因心情不佳,则对宾客失
              礼,言语不当。
                并且,时时自以为是愤世嫉俗,对看不惯、不符心意者,动辄冷讽热嘲
              ;甚至对人期许之功名,也是加以顶撞,疾言厉色,毫无晚辈之谦恭;诸此
              种种,一生积习不改。
               率性与任性,一字之差,但却回然不同,率性是为真,直不做作;任性
              却是心之所欲,己之所好,才为对,不顾多数人之观感;因而,赵某一生虽
              有大忠之民族情怀,不仕异族,不贪功名,却让其僻性所败。
                享年五十有九,一命归阴,魂至冥府,冥王嘉奖赐座,先将其一生耿直
              心志,大为褒扬,并判决大意如下:
              一、按胡人入主中原,大多数均随遇而安,并求功名,而不计较於民族情怀
                ,赵某能有忠忱之心,对故主汉家之缅怀,坚持不任异族;积慧成根,
                准予转世得为修道人,得慧根,以期从佛、道之路,了却轮回。
               判后,立即命差役撤座,容颜转肃,接续又判曰:
              二、按赵某一生言行任性,计有顶触父母之不孝,对朋友之无谦怀,任意行
                事,虽非祸及多人,但点点滴滴累积过程,形成一股业力之分别,判处
                不知委婉劝解父母期待之心,判处转轮女身五世;任性言行,造成业因
                ,判处累世干扰道程之阻碍。
               以上判例,令人油然心惊,赖女得大好之机缘,精修道程,但是累世之
              间,一念之差,任性行,却祸遗五世,时受苦恼,终究即在不能克制心性;
              是以,吾以此判例,奉劝世人言行之间,三思再三思。


              17楼2013-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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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六殿文判高 降
                诗曰:今生哑口是何因。谤道非言造业深。
                述例醒迷期劝世。愿期惕勉学善人。
                圣示:今夜奉主公圣谕,降尔道场,开述一则判例,列入宝书,以资劝世。
                   今日世人身处於工商社会之中,已不若农业社会之纯朴,虽然文明提
                   升,知识分子大为增加普遍,但在功利之间,知识分子也无那股斯文
                   气息,言语不忌,须知祸从口出,每每无意之间,立即造下口业,今
                   日吾即是述明口业谤道的判例。
                 述:口业谤道的判例
                 在台南地区,有个陈姓少女,每次让人一见,就会心生可惜,因为她生
                得眉清目秀,却是哑口之人,差幸她除了哑口之外,智慧才能大都差强人意

                 因而,虽然哑口,也不乏追求之人,但是陈姓少女却因自卑於心,不敢
                接受,所以心情常常悒闷,日子过得并不如意。此一案例,乃为本殿所判。
                  按陈女前世,乃生於咸丰年间,姓江,本为福建人氏,即长,适逢乱世
                ,随家族渡海来台,家居於今之淡水一带。
                 江某随家族来台,垦荒农忙之际,乡间常有庙寺之传道,虽不若今时方
                便,但却不乏热心之人,借庙会而传道,当时经济困苦,大多人忙於营生,
                虽然有人热心传道,但接受之人少之又少,江某即是其中之一。
                 他平素为人,尚称热心公益,生性倒也耿直,但是每有人谈及仙神鬼怪
                或者传布佛道,即斥为无稽,因而信仰者,都避开他不谈佛道。江某年至五
                十有六,一命归阴,本殿冥王综囊其生平,加以判决如下之大意,云:
                一、江某为人不恶,能助人,一生尚称累积善因缘,准予转轮了结。
                二、江某生平虽少恶过,但言语谤诋大道,虽无直接阻人向道,但间接损及
                  大道传布,造此口业,判处三世转为哑口之人。
                三、江某虽结善缘,已准善缘了结,而言语之间,斥责他人谈论法喜、传布
                  法音,已足损却福报之男身,故三世哑口,均以女身受报。
                 此一判例,足以昭显为人在世,须知谨言口业之累,损及福报,得不偿
                失,世人当宜戒慎之。


                18楼2013-05-0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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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十殿文判申屠 降
                  诗曰:累积前冤注后仇。人生坎坷莫怨尤。
                  须知谨慎存心意。免教他年祸患留。
                  圣示:吾今夜再奉主公谕,降尔道场,开述判例,以资列入宝书劝世。
                   述:积怨成仇之判例
                   在台中南屯地区,有一周姓老者,家产逾亿,盖因市地重划后,地价暴
                  涨,本为耕农为生,却一夕之间成为地主。
                    膝下有二子四女,本来纯朴农家生活,二子入伍后退役,都能在家帮忙
                  ;孰料地价翻身,农家变成富家之后,二子争相与人投资生意,演成争产、
                  争吵;而四女之间,有三位已嫁,仅有三女未出阁,但女儿却也为了家产,
                  想尽办法,向父母需索,弄得一家子争吵不休。
                   周老慨叹不已,而致对子女失望,乃成怨怒,而子女对父母也不再是孝
                  顺,凡有见面,不是谈起财产,便是埋怨。弄起家庭不和的主因,就是在财
                  产,而使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积怨成仇,也是财产。
                  周家的境遇,有其远因。周老前世,生於嘉庆十五年,山西地方人氏,
                  姓吴,本为贫家子,家中生活困苦,乃出外谋生,学习技艺,进入药铺当学
                  徒。
                   因自幼困苦,不免心存功利,功利蒙蔽,不免心术不正,身为学徒,又
                  不能有多大作用,乃在抓药之际,或者取制药材之际,将贵重药材留下,以
                  次级品或无用膺品替代,再转手售出图利。但长此以来,对药铺东家信誉,
                  是一大打击。
                   东家也在街坊之间,听到流言,於是将吴某革职;吴某一技之长尚未学
                  成,便遭革职,因而流落街头,最后在市井之间,为人看门守户,成为市井
                  混混;又因此在花街柳巷、赌档镖局之间,成为混混,仗势横行,为虎作伥
                  ,一生可谓过业不断,少有善行。
                    但是,在中年之时,曾在一处酒坊做围势看场时,因不忍见一个小丫头
                  ,被老鸨逼迫卖笑,私下制造机会,让小丫头逃离火窟,保全少女清白,得
                  此阴德之外,一生可谓积累重重怨业。
                   年至五十有八,一命归阴,冥王判决大意如下:
                  一、吴某身在花街柳巷,能够不同流合污,保全少女名节,放其生机。按天
                    律赏律,得能富裕福报,乃判转人身,得能享受家业富裕之福报。
                  二、吴某身入药铺,贩售药材,却以膺品或次级品售出,为己图利,上不忠
                    东家,下无以对顾客,虽未酿成命债,但积怨却无以数计。按冥律明定
                    ,乃判处转世后,怨积成病磨,一生药罐随身,多受其苦。
                  三、吴某市井讨活,不务正业,为虎作伥,欺压善良,虽为本身职业所辟,
                    但怨声载道,积重冤怨。按冥律所定,判处得四女二子,以讨债成缘,
                    加以了结此段因果,并得以将家财由四女二子败尽,以还前世所造冤怨
                    ,而未及成为冤亲债主单独讨报者。
                   以上,乃为周老此世所报之前因后果。天律明定阴德福报,因而周老得
                  有家产富裕,但一生却受病苦之磨、子女之烦;即在其行事虽非大恶,但却
                  小过不断,积怨成仇,此世子女为财产反目成仇。是以,世人当须谨慎惕勉


                  19楼2013-05-0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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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二殿文判许 降
                    诗曰:杀业牵缠世世深。身躯病痛苦难禁。
                    为文案例醒迷辈。惕励愿期永记心。
                    圣示:吾奉主公谕令,降尔丰原懿敕拱衡堂,阐述一则杀孽牵缠之案例,以
                       资警世。
                     述:杀孽牵缠多病痛
                      在台南,有一姓谢之妇道,在三年前,罹患一恶疾,乃为背部生一恶疮
                    。初始仅为红肿痛痒,愈抓愈痒,抓破见血,敷药不愈。日久恶化,创深可
                    见骨,血脓并流,医者无效。
                      后有老辈人,请示於神,曰:百鸟朝凤。此疾之由来,乃投业颇重所致
                    ,故药石无以奏效,须戒杀放生,始得消业平创。此案乃为本殿所判,吾将
                    其来龙去脉,详述於后,并将判例为注,以期惕励世人。
                     按谢姓妇人,此世已为第三世,造此投业,乃在第一世,实为清乾隆廿
                    八年,生於奉天府人,本为富家子,姓胡名拯苍,家道富裕,财势两足,乃
                    为其福报之深。
                     但,胡某生性喜尝烤味,常命人猎鸟,患烤加味,一生烤味食鸟,不下
                    数万只;虽然生平无大罪,且富家子弟,尚能沽名钓誉,以作布施,但微功
                    不足抵重业,享年四十有五,一命归阴,冥王判例如下:
                    一、查胡某生为富家子,享福报,能略行布施,行功德,乃准再转人身。
                    二、胡某一生烤味杀鸟参万柒仟捌佰参拾陆只,数万冤气绾於一生;乃判为
                      三世转为女身,生生世世,受百鸟啄背,生疮缠痛之苦。
                    三、胡某虽为钓举,但布施行功,自有德泽,及准为三世之中,受贵人之助
                      ,能受点化,消此杀业,准予地府重新定案,以利自新。
                     以上,乃为现世实例,案经本殿所判,藉此阐述,以资警世。


                    21楼2013-05-09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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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十殿文判申屠 降
                      诗曰:转世为猪实可怜。不知珍惜种福田。
                       暴殄天物当须罚。愿能黎庶惕勉焉。
                      圣示:十殿判转投生畜道中,以转世为猪者,须受千刀万剐,而且尸分千块
                         ,沦入人腹,其罪为重;而其所种业因,有出卖家国、不忠之人,有
                         忤亲、弑亲等罪大恶极者;而际值如今民生富裕,世人大都不知惜福
                         ,并且动辄浪费,因而有审斟其情,判处转轮为猪。今日吾奉谕,降
                         尔道场,开述判例,以资警世。
                       述:暴殄天物转为猪
                        在十六年前,桃园有一张某,自幼家境困苦,乃出外谋生,来到城市间
                      ,仗恃聪明,专门以摆地摊,而切清工厂倒闭或瑕疵品;因张某颇称勤奋,
                      故也在数年间,积蓄一笔可观财富。
                       张某一生,倒也无大过,行虽不为君子,但亦称中规中矩,而心术当能
                      持正,不会处心积虑、图谋他人。
                        可惜,张某有一劣根性,就是浪费。每有食物不合口味,动辄任其丢弃
                      ,并且凡有喜恶,随手丢弃可食物品於路旁,而在餵养鼠物或者猫狗,都有
                      餵养不当,任食物腐坏,尤其在厨灶之间,不知珍惜米菜,任其流失,以致
                      物腐坏。
                        一生积此一过,未能改善,而为人虽无他过,亦乏善功;因而尽寿之时
                      ,一命归阴,冥王将判决大意如下:
                       按张某为人在世,大抵功过可乎,但不知珍惜食物之罪,积重一生,乃
                      判处转世为猪,一生以此偿结暴珍天物之过;补过之后,再转人身,按功过
                      转轮。
                       以上案例,乃为警惕世人,食物乃民之赖以维生,殄之不祥,况且天律
                      早有明文,暴殄天物,足以损福;冥府为警戒世人,乃将此过度浪费者,判
                      转畜道,以偿其过,希世人戒慎之。


                      23楼2013-05-0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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