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产后70天的新妈妈,顺产,在生产当时发生子宫脱垂,宫颈严重撕裂达3公分,但发生这么严重的情况当时我的主管医生竟然都没跟家属交待一声,在产后第二天我自己才发现。整个孕期我的体重增加12公斤,宝宝3公斤,双顶径9.4厘米,也就是说孩子的头不大。产后第三天这个年轻的医生就让我出了院,甚至告诉我到42天时也不用去他们医院了,直接去妇幼就行,由于当时对子宫脱垂一无所知,我们全家在茫然中出了院。
在后续的不断治疗中,我才逐步了解到这个病的严重性,它意味着我这后半辈子都不能提重物,不能大量运动,不能长途旅游,甚至不能抱我的宝宝……而且到年龄大的时候随着肌肉的松弛,子宫脱垂会更加严重,必然会导致尿失禁,那时是一定要动手术治疗的。这个病要不了我的命,却会严重影响我的生活质量。
在产后42天时我回到生产的医院复查,同时对发生这个病的原因对医生提出了质疑,他们表示说不清什么原因,有可能是你自己先天发育不良,但人家肯定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如果你不认同的话,可以去做医疗鉴定,态度强硬的很。而那个年轻的医生则接到我的电话后就匆忙挂了电话,从此联系不上……
与此同时,我也一直在从各个渠道打听我的病因,包括网上,同学家人在其他医院打听,以及在各个医院治疗期间向医生打听,期间被很多医生搪塞,尤其是焦作本地的医生,他们似乎商量好似的对你的病因不愿过多讲述,只是告诉你现在好好看病就是了,甚至妇幼的无良医生竟然带着很傲慢的口气说“生孩子是你自己生的,关医生什么事”,我的天,照她这么说,我们还都去医院干嘛,都在家生好了。作为对医学一无所知的我们,尽管心存巨大的疑虑,但仍旧自我安慰,也许真的是自己先天不足?
直到昨天,我得到一个熟人介绍医生的点拨,到妇幼查了我的婚检记录,明明白白写着:健康、正常,至少能证明12年12月份以前我是完全健康的,13年9月怀孕,14年6月生孩子,短短九个月中我能自己自发个先天性疾病?
随后又给一个同学的妈妈打了电话,这位阿姨从事了一辈子的产科医生,现在已退休,在这里,我要特别的对这位阿姨表示敬意,她听了我的讲述,告诉我,基本可以肯定是医生的责任!随后又给我举了一个例子,(按说这是作为医疗秘密都要保密的)零几年的时候,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产妇,已经是第四胎,当时她的主治医生很年轻,年轻人,比较心急,不愿过多的等,不合理的使用了催产素,在孩子出来后,造成产妇子宫破裂,大出血,在这紧急关头叫来了这位阿姨,不得已切除子宫才保了命,但可恶的是全医院上下一致封口,对病人及家属的解释是年龄过大,生产过多,子宫变得脆弱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个样子,但医院就这样把事情捂了下来。医院的原则就是:能捂就捂,他们是绝不会承认自己有失误的。就这样,这个产妇和家属就这么被隐瞒了下来。从言谈间可以听的出,这位阿姨对医院的这种现象是十分鄙夷的,但当时她就职于那家医院,也是不得已。然后她告诉我,这种事如果你愿意认了,那就意味着医院又成功捂下了一桩医疗事故,但是和医院打官司又是一个耗时耗力的活,且不一定胜诉,因为医疗鉴定就像老子给儿子鉴定,但是,医院是你不去闹,他根本不会重视你,也根本不会赔偿你,所以,在老百姓无路可走的情况下,逐渐在中国催生了一种特殊职业——医闹。听完这一席话,我真是百感交集,以前知道社会上很多的不公平事件,也知道有很多阴暗面,但终归觉得还是好人多,大多数还是有起码的职业道德的吧,然而现在,我对中国的整个社会都丧失了信心,不碰到事还好,一旦摊上这种事就只能像大多数不懂内情的人一样认下,我无力改变中国的现状,但我会尽自己的全力为自己讨回说法,也许我是固执的,也许这个过程很艰辛,结果也会输了官司,但我不会放弃,我会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让坏情绪影响自己的身体,为自己讨回公道!请我的朋友们为我转起!
我所生产的医院是焦作市马村区人民医院,主管大夫是岳静静,希望大家避开这种没有医德的医生,他们不是白衣天使,他们比魔鬼还不如!
在后续的不断治疗中,我才逐步了解到这个病的严重性,它意味着我这后半辈子都不能提重物,不能大量运动,不能长途旅游,甚至不能抱我的宝宝……而且到年龄大的时候随着肌肉的松弛,子宫脱垂会更加严重,必然会导致尿失禁,那时是一定要动手术治疗的。这个病要不了我的命,却会严重影响我的生活质量。
在产后42天时我回到生产的医院复查,同时对发生这个病的原因对医生提出了质疑,他们表示说不清什么原因,有可能是你自己先天发育不良,但人家肯定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如果你不认同的话,可以去做医疗鉴定,态度强硬的很。而那个年轻的医生则接到我的电话后就匆忙挂了电话,从此联系不上……
与此同时,我也一直在从各个渠道打听我的病因,包括网上,同学家人在其他医院打听,以及在各个医院治疗期间向医生打听,期间被很多医生搪塞,尤其是焦作本地的医生,他们似乎商量好似的对你的病因不愿过多讲述,只是告诉你现在好好看病就是了,甚至妇幼的无良医生竟然带着很傲慢的口气说“生孩子是你自己生的,关医生什么事”,我的天,照她这么说,我们还都去医院干嘛,都在家生好了。作为对医学一无所知的我们,尽管心存巨大的疑虑,但仍旧自我安慰,也许真的是自己先天不足?
直到昨天,我得到一个熟人介绍医生的点拨,到妇幼查了我的婚检记录,明明白白写着:健康、正常,至少能证明12年12月份以前我是完全健康的,13年9月怀孕,14年6月生孩子,短短九个月中我能自己自发个先天性疾病?
随后又给一个同学的妈妈打了电话,这位阿姨从事了一辈子的产科医生,现在已退休,在这里,我要特别的对这位阿姨表示敬意,她听了我的讲述,告诉我,基本可以肯定是医生的责任!随后又给我举了一个例子,(按说这是作为医疗秘密都要保密的)零几年的时候,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产妇,已经是第四胎,当时她的主治医生很年轻,年轻人,比较心急,不愿过多的等,不合理的使用了催产素,在孩子出来后,造成产妇子宫破裂,大出血,在这紧急关头叫来了这位阿姨,不得已切除子宫才保了命,但可恶的是全医院上下一致封口,对病人及家属的解释是年龄过大,生产过多,子宫变得脆弱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个样子,但医院就这样把事情捂了下来。医院的原则就是:能捂就捂,他们是绝不会承认自己有失误的。就这样,这个产妇和家属就这么被隐瞒了下来。从言谈间可以听的出,这位阿姨对医院的这种现象是十分鄙夷的,但当时她就职于那家医院,也是不得已。然后她告诉我,这种事如果你愿意认了,那就意味着医院又成功捂下了一桩医疗事故,但是和医院打官司又是一个耗时耗力的活,且不一定胜诉,因为医疗鉴定就像老子给儿子鉴定,但是,医院是你不去闹,他根本不会重视你,也根本不会赔偿你,所以,在老百姓无路可走的情况下,逐渐在中国催生了一种特殊职业——医闹。听完这一席话,我真是百感交集,以前知道社会上很多的不公平事件,也知道有很多阴暗面,但终归觉得还是好人多,大多数还是有起码的职业道德的吧,然而现在,我对中国的整个社会都丧失了信心,不碰到事还好,一旦摊上这种事就只能像大多数不懂内情的人一样认下,我无力改变中国的现状,但我会尽自己的全力为自己讨回说法,也许我是固执的,也许这个过程很艰辛,结果也会输了官司,但我不会放弃,我会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让坏情绪影响自己的身体,为自己讨回公道!请我的朋友们为我转起!
我所生产的医院是焦作市马村区人民医院,主管大夫是岳静静,希望大家避开这种没有医德的医生,他们不是白衣天使,他们比魔鬼还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