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丁元英临别古城前约见刘冰(注意:是肖亚文按丁哥交代将刘冰送来),丁请刘坐下、递烟,问他今后有何打算?刘:只要公司不赶我,我就跟着走。丁:“公司刚筹建那会儿,好多事都得顾及人情。现在公司改组了,就得走新章程了,搞市场只靠人情不行。你心里得有个数,只有你行,你才有机会。”
丁知道了刘冰不会退出格律诗,于是传达给他三个信息:一是,今非昔比,自明才是。二是,不能倚老卖老,自知才对。三是,机会是给值得得到的人的,自重才行。
刘却摇摇头:“退股的事我把欧阳雪伤了,肖总对我肯定有看法,她现在正忙着跟乐圣公司谈判,好多事顾不过来,等她腾出手,我估计就该收拾我了。” 可见他不但没能反思与自省,反而在担忧、顾虑与提防!
丁:“既然你预见到结果了,你的坚持为的是什么?” 既然结果如此不堪又不退出,你留在公司意欲何为?
刘:“我好歹也是创建公司的元老,我的资历只有在这个公司才有用,换个地方就没用了。肖总真要赶我,我认命。肖总要是给我个机会,那我在公司就有希望。我也想过自己干点事,可现在啥生意都不好做,还是呆在公司里稳当,起码不至于赔钱吧。” 主动退出绝不可能,就赖着,起码有保障。
丁话锋一转:“如果当时对诉讼没点判断,你们会不会退股?”
刘:“不会,我们不知道丁哥已经事先算计好了。”
丁元英递给刘冰那个“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的档案袋。讲明:“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公司要赶你不会等到两年,这个档案袋里的原始文件作为新发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如果再审推翻原判决,你清楚公司会面临什么后果。”
刘冰呆呆地看着,神情紧张,顿时有一种阴森森、冷飕飕的阴谋感。他下意识地把这个用封条和封蜡双层密封的档案袋拿在手里,仿佛抓住了命运的主宰。
丁元英说:“这点唱片的交情,我能帮你做的就这些了。你记住,这东西只能用来保住工作,不能成为你要挟别人的筹码。我这么做已经很不要脸了,你别让我更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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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元英把刘冰送到门口,临开门时嘱咐道:“刘冰,肖总不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只要你行,你就有机会。如果你自己不行,你走到哪儿都一样。”
晓以利害!仁至义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