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虽然也不赞同刘冰所为,但实事求是的讲,要把道德评价和事实分析分开看待。
几乎所有人对刘冰口诛笔伐,说刘是小人之心,我却有保留意见。
真要一件一件把事情厘一遍,就发现刘冰从头到尾,并没有做过本质上够得上是伤天害理的事情,他顶多是脑子里想了想,而且在他的角度看来是有理有据的设想。
刘冰看不懂丁的一系列操作,以自身觉悟水平来怀疑公司背着他们有暗箱操作,这有什么不合理吗?
想也不能想,想就是卑鄙小人、伤天害理?世界上什么时候有了这样一条道理,说一个底层人物只要脑子里这样想想就够得上伤天害理、卑鄙小人的水平了?
即便是在最后时刻,刘冰的举动在客观上依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因为他是借已有的证据(虽然这个证据是最后被证伪,但没有撕开前就只能当真的看待)的。
说要挟也罢,说不要脸也罢,从事件性质的基本面认定来看,是他是拿着证据去的,不是空口白牙去堵在舞台门口讹诈去的;
而且这个证据是关联方给他的,不是他自己私下构陷的、伪造的、盗窃的、偷拍的,因此从客观来看,他的这个证据始终具有替他们三个小伙伴争取合理利益、替林雨峰争一口能让死人合上眼的气去的,他没有客观上合理性吗?他就是活该死的卑鄙小人?他这样做甚至连维持法律正义的合理性出发点都具备了,怎么就成了一个纯粹的卑鄙小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