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我敲了一个小时,这就是我的打字速度啦。
还是那句话,我是边想边敲键盘型的,一般都是突然想到一个开头和几个桥段就开始写,结果越写越多、越写越偏,甚至是有很多桥段在正文中根本没有出现过……
接下来的四篇我会陆续敲出来的,照这个尿性来看,一篇大概是两个小时的样子吧。
怕有人想不通,我来解释一下误会是怎么发生的,这也是在原本我手机里的第三人称版有解释的。
大眼和炸鸡并排朝他们的方向走过去的时候,泰民问“左边那个是谁”指的是他看到的左边那个人,也就是崔珉豪。但是起范理解成了“走在左边的”,也就是崔珉豪和李珍基之间走在左边的那个人,所以他回答了“李珍基”。当然,这只是金起范的强行解释的版本,至于为什么是“强行解释”,大家看了李珍基篇和金起范篇就知道啦。XD
啊,我好累……好久没一次性敲这么多字了……还是少量多次适合我呀。不过,这样一来,“五个短篇”肯定会变成“一个比十二指肠还长的‘短篇’,和剩下四个有生之年系列的短篇”这样的感觉……要疯了。9月2日去学校,两天一篇的进度不知道能不能打完啊……应该不能吧。“把剩下四篇打短一点”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管不住我的手啊……(生无可恋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