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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TORY゛「170518×文文」须臾不负 【半玄幻 长篇 甜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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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若世
如胶似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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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差距是我是人,他是吸血鬼。
我们的差距是我的寿命有限,他的寿命近乎永恒。
这些并不影响我们的爱情。
我们一起走过近30年,一起看遍春花夏草。
我们听着别人的故事,经历着自己的生活。
我不惧怕任何事,我只怕在以后的岁月里再也见不到你。
安然若世
如胶似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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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来源于《浮生物语》,以第一人称回忆和叙述经历过的事情,这是个漫长的故事。
预计会是个长篇,如果能坚持下去,也许是个大长篇,自从初一开始写作文就没用过第一人称,希望不会写崩。
这篇算是互攻偏VG
@草莓胖达吃汤圆
@练市之前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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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我叫李昇炫,是这间杂货铺的老板。
暂且称它为杂货铺吧,在我没有找到更好的形容词之前。
这其实是一幢三层小别墅,一楼被改成了杂货铺,卖的是......呃......大多数人称它们宝石,对我来说就是些亮晶晶的玩意儿,小时候我拿它们打鸟或者打鱼,泡在水里反着彩色的光还挺好看。
我出生在寒风侵肌的一月尾巴,其实满月那天我就该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因为生我的那个人,就是我妈,把我从医院十二楼的走廊窗户上扔了下去。
这些都是后来我哥告诉我的。那年十岁出头模样的他趁着夜黑风高去医院的冷藏室偷血浆,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了自由落体的我。
促使他救我的原因,用我哥的话说,是因为我正挥舞着又胖又短的手冲着他笑,他一高兴就飞过去把我接住了。
我哥,叫权志龙,是个吸血鬼,而我,是个100%纯正的人类。
门外的鸭子都游到下游去了,我也该开门做生意了,虽然这个偏僻的地方并没有什么人来。
我也不缺钱,只是想给自己找个正经营生。
我们住在一个叫夏阳的古镇,平时没什么人,夏天会有很多游客,说白了,这就是个旅游景点。
我卖的各种宝石,都是从我哥家墙上敲下来的,他说让我看上哪块敲哪块。
“昇炫哪,我好饿。”我哥顶着一头凌乱的粉红色碎发睡眼惺忪的看着我。
“哥你明明不用吃饭的,哪里会饿。”简直服了他一副小孩子讨食的模样,虽然他看起来也只有十五六岁,而我,已经28岁了。
“可我就是饿了嘛!”他汲着毛绒拖鞋一步一跳的下来,从背后环住我的腰,把手伸进我衣服里,脸在我背上蹭来蹭去。
三月的天气还有些冷,一阵寒气从他的手传到我的腰上,我转身小心翼翼的替他理了理睡衣领子,“知道了,我去做早餐,你快上去换件暖和的衣服,真是说多少次都不听。”
“李老板早啊,你弟弟真可爱。”隔壁刘伯每天早上都会去西街帮他老伴买豆腐脑,看见我开门就会老远的打声招呼。
“早啊,刘伯。”我笑眯眯的看着门外身姿健朗的人。等我老成这般模样,我哥估计正值风华。
“我才不是他弟弟,哼!”我哥嘟着嘴上楼,把拖鞋跺的啪啪响。
“是,我的权爷爷。”我在楼下冲他大喊。
明明是个快两百岁的人了,心性却还像个孩子。
吸血鬼一族的寿命是极长的,如果没有什么意外,近乎永恒。
呀,我得去做早餐了,不然我哥又得跳脚。
金枪鱼饼是我哥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不对,应该说我哥喜欢吃所有我喜欢的东西,除了牛奶。
金枪鱼罐头加上打好的鸡蛋一同下锅,煎至两面金黄就好了,很简单的做法。
我哥吃东西纯粹是因为陪我吃成了习惯。
吃完早餐在我的威胁下喝掉了小半杯牛奶就无所事事的他拉着我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阳光洒进屋子,照在地板上,印出我俩的身影,时光安稳,岁月静好。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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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贝贝生日,也是我饭上爆炸整整一年的日子,这篇算是纪念文,不定时更,如果有人看应该会坚持更下去。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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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吸血鬼岛屿出现的人类
吸血鬼是群居的,我哥他们这一分支是居住在海上的一个岛屿,没有人能找得到,连地图上都没有标注,我是第一个踏足的人类。
岛上不像书上写的那样阴冷,阳光灿烂的和人类居住的地方一样。岛上的建筑也不是那种上世纪的欧式古堡,而是一栋栋亮闪闪的奢华别墅。
当我一脸傻笑含着我哥的手指出现在他家的时候,我干爸干妈和达美姐看见我哥怀里皱巴巴的我心情一定是奔溃的。
我本来是和我哥一样叫他们爸妈的,在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以后,就改叫干爸干妈了。
我哥用他独特的奶音斩钉截铁的宣布:“我不管你们什么意见,怎么和族人说,反正以后他要和我一起生活。”
后来我就成了权家的老小,干爸干妈是如何和族人解释的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不管我如何逼问,我哥都不说,像他嘴这么不严实的人竟然把这件事死守了28年。
我也问过达美姐,她每次都看着我笑得发毛,却什么都不说,干爸干妈就算了,我不敢问。
我小时候没有奶吃,我哥差点要拿血浆喂我,还好***妈阻止了,后来我哥去偷过几次奶粉(其实也不算偷,他还留了块宝石在收银台,就是不知道老板识不识货),嫌冲起来太麻烦,在他发现番茄酱这种东西以后,就用它来喂我了,还说和血浆一样好看。
这些是听达美姐说的,我觉得我能靠番茄酱长大也是个奇迹。
吸血鬼是不用吃饭的,但是他们因为食物美味或者是想让自己和正常人类看起来一样,才会有吃饭的习惯。
我哥走哪都抱着我,包括去学校。他们也会学习人类的知识和吸血鬼的历史。
还不会走路的时候我每天基本都躺在我哥怀里含着他的手指睡觉,长牙以后经常会把他手指咬破,他会快速的抽出手指,用舌头把我嘴里不小心沾上的血都舔掉。
蹒跚学步的时候喜欢到处乱跑,让他被老师教育过很多次。
再大一些我就不吃手指了,也没办法躺在他怀里睡觉,只能趴在腿上,那些关于吸血鬼的课程我一点都听不懂。
其他吸血鬼总是喜欢盯着我看,感觉要把我吃掉一样,我哥说是因为我太可爱了,他们想把我抱走,我觉得也是。
现在我才觉得自己能在那么多吸血鬼中间存活下来着实不易,那些目光分明是看到美味的午餐后露出的精光。
我一直以为自己和他们一样,只是发育比较迟缓,才一直没有长出小尖牙和小翅膀。
每次我哥喝血浆都只让我喝番茄汁的时候,我都会气鼓鼓的嘟着嘴怪他,“都是因为你老让我喝番茄汁我才长不出小尖牙和小翅膀。”
我哥总是一脸宠溺的揉我的头发,“昇炫想去哪里哥带你去就好啦。”
“我要去最高的楼顶看星星!不对,我要去离星星最近的地方。”我用小胖手指着天上,睫毛忽闪忽闪的。
我喜欢搂着我哥的脖子趴在他背上在天空翱翔,他的翅膀比童话里独角兽的还要大,还要漂亮,是鲜艳的红色。
等我长得比他还高,而他还是我记事时的模样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和他不一样,那年我13岁。
我不害怕也不反感他们的身份,因为他们比起那个把我从医院窗户扔下去的人好太多了。
原本吸血鬼的课程是不允许我学的,我每次都赖着我哥,说反正我也听不懂,我就在旁边睡觉。
断断续续的我也了解了很多,他们不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见人就咬,他们的食物大多来自黑市,有人缺钱卖血,他们花钱买。
后来我问过我哥为什么不直接去吸坏人的血,我哥说,坏人的血都是坏的,没有吸血鬼喜欢腐烂的味道。
他们和人类比起来也就是多了对尖牙和翅膀,不用吃饭,速度特别快、会飞,寿命很长,其他也没什么不同。
我向往外面的世界,我哥就带着我到处跑,其实他带着我飞已经很吃力了,只有出岛和回岛的时候我才让他背着我飞,大多数时间我们都像正常的人类一样乘坐各种交通工具,虽然我很喜欢躺在他背上的感觉,但我更怕我俩都从空中摔下来。
直到我们路过夏阳小镇,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里慵懒的感觉,然后就定居了下来。
至于我们相爱的过程,又是另外一个故事。
我和我哥正在抢最后一个草莓的时候,一个白衬衣上沾满了血迹的男人气喘吁吁冲进了店里。
男人棱角分明的脸上脏兮兮的没有一丝血色,额头上还有些擦伤,血迹已经干透了,只剩下几块血疤,显得异常狼狈。
“请你们帮帮我。”沙哑的声线带着慌张和害怕,有些颤抖。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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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看清自己的心才会幸福
我一口咬掉我哥手里的草莓,顺便恶趣味的舔了下他的手指,才看着弯着腰强撑着身子的男人,慢慢说道:“我觉得你去医院更合适,我不是医生,帮不了你。”
男人扑到沙发前,跪坐在地上,“不是我,血,不是我的。”男人的言语慌乱的不成句子。
“那你应该去警察局。”我把玩着躺在腿上的人柔顺的发丝。
“我......我要找吸血鬼帮忙。”
男人的目光来回打量着我和我哥,他分不出吸血鬼和人类的区别。
我哥躺在我腿上,暗红色的眸子看着我,我给了他一个让他安心的眼神,“既然来了就坐吧。”
“我真的很着急,求你们帮帮我......”
“也不差一个故事的时间,听完我才好决定这笔生意做不做。”我放松身体摆好了听故事的姿势。
男人叫崔胜铉,是个富家少爷,身上的血是他家管家儿子的。
管家从他父亲年轻的时候就一直在他家工作,娶妻也是他父亲介绍的。
管家的儿子叫姜大声,比他小三岁,从小就喜欢跟着他屁股后面笑眼弯弯不停的叫哥。
他小时候觉得有个小跟班替他背包递水是件特别有面子的事,他喜欢被人簇拥的感觉。
后来同学都起哄说姜大声是他家给他养的“丑媳妇”,那时候的姜大声还没有张开,和俊朗的他比起来,确实很丑。
他也和同学一起嘲笑他,做一些恶作剧,看他出洋相。可姜大声一点都不在意,依旧乐呵呵的当他的跟屁虫。
毕业以后他在自家企业工作,姜大声是父亲给他安排的助理兼司机。
他知道他父亲喜欢姜大声,总是在他面前夸赞姜大声,让他多向姜大声学习。学习怎么躲开突然飞来的矿泉水瓶子吗?还是学习怎么不被人推下水?他嗤之以鼻。
从来没有想过去喜欢男人或者被男人喜欢,而就是这样一个他讨厌的人,一个只会跟着他的影子,竟然说喜欢他。
他觉得姜大声所做的一切都是蓄谋已久的,讨好他,讨好他父亲,为的,只是他家的钱吧。就像那些总往他身边凑的女人一样。
所以姜大声在避让对面超速行驶过来的车时,把方向盘打到最右边他也觉得是苦肉计。
驾驶座被撞的几乎看不出来了,而他只是头部受了轻微的擦伤,他无视了那个被挤压在驾驶座上浑身是血的男人,也没有听见男人艰难的发出的声音,“哥你没事吧?”
嫌弃的看了看溅到的血渍,他踹开车门,只是打了个电话给120就离开了。
凌晨的街上没有什么人,他不想回去面对父亲的责问,一个人顺着路慢慢的走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接到了医院的电话。告诉他伤者没有抢救过来。
这时候的他才开始慌了,拿着手机的手不停的颤抖,他甚至忘了打车,一路狂奔去了医院。
医生说伤者的遗体面目全非,不让他看,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盖着白布的人被推走。
他一直蹲在医院的走廊里直到天亮,脚已经麻的站不起来,他不相信姜大声就这么死了。
有人说在夏阳小镇上住着吸血鬼,只要你有那个人的血,无论他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吸血鬼都能凭借血液的味道准确的找到他。
“既然那么讨厌他,他死了不是正合你意。”一个分辨不出讨厌和喜欢的人,不值得同情。
崔胜铉低着头,双手插进发间,“我没办法和我父亲,还有姜管家交代。”
“只是为了交代?那你请回吧。”我做出送客的手势。
“他一定没死对不对?你能找到他对不对?我只是讨厌他并不想他死。”崔胜铉激动的抓着我的手不停的摇晃。
我甩开他的手,勾起我哥的下巴,低头吻了上去。
一吻完毕,我直视着他的眼睛,“看见两个男人接吻你觉得恶心吗?”
我能清晰的看到他眼中的迷茫,惊讶,不可思议以及一丝丝的羡慕,没有厌恶和反感。
“你们?”
我哥已经害羞的圈着我的腰把头埋进了我的小腹,我能看见他红透的耳朵,灼热的气息隔着衣物喷洒在我小腹上,痒痒的。
“如你所见。”我毫不掩饰我们的关系。
“你究竟是讨厌他,讨厌男人之间的感情,还是讨厌自己和别人的想法不一样?”
“我不知道,好像......他也没有什么让人讨厌的。”
“他是真死或者假死,在你这里,他是真的死了。”
“我......”男人的身体不断的颤抖着。
在那个年纪,崔胜铉只是觉得应该要和大多数人的想法作为一样,才不会被当成异类。
就如同大多数人类都认为吸血鬼是丑陋的、可怕的,他们应该避而远之,如果有一个人去反驳他们,告诉他们其实吸血鬼很好,他也会被所有人唾弃。
可是好与不好,最亲近的人最清楚,不是吗?
崔胜铉太胆小,所以他选择了站在大多数人的那一边,被蒙蔽的双眼已经看不见姜大声的好,看不清自己的心了。
“等你想明白问题出在哪的时候,再决定要不要找他。”
被不相干的人、不相干的话语牵着走的人,不懂得爱,也不配得到爱,但愿他认清自己的心时,那份爱还来得及。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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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动力来源于你们的喜欢,小仙女们520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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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哥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哥,人已经走了,再抱这么紧后果自负。”我满眼的笑意,我哥真的是个很害羞的人。
我哥扭捏的坐起来,对着我的脖就是一阵啃咬,恼羞成怒的样子。他喜欢用尖尖的牙齿划过我的皮肤,每次力道都能控制的很好,不会划破。
其实我特别好奇他咬破我的皮肤吸血的样子,但是被他严厉的拒绝了。
稍稍用劲扣住他的头,他就吓得收回了牙齿,嘴里还嘟囔着:“昇炫你干嘛呀?”
“哥你饿吗?”
“不饿......啊!”突然悬空的他像是受到了惊吓的兔子,搂着我的脖子老实的躺在我怀里。
“可是我饿了,哥点的火要负责哦!”我哥真的很小只,抱起来一点都不费劲,看来要好好赚钱给他补补了。
房间里满是情欲的味道,抱着我哥去浴室清理完,轻轻的把他放在床上盖好被子,我穿好衣服下了楼。
店还开着门,我还要赚钱养家。
等我准备做饭的时候才发现我哥不在卧室了,窗帘被风吹的微微晃动,床头放了根红色的羽毛。
一定是有什么急事,不着急的情况下他从来不会不告而别,不过是一层楼的距离。
果然,我拿起羽毛的瞬间,眼前浮现了一张信笺。
昇炫,家里出了点事我要回去一趟,不用担心我,很快就回来了。
我把羽毛放进柜子上的巨大玻璃瓶里,里面零星的插着几根羽毛。
这种沟通方式还是少用为好,我怕我哥变成翅膀没毛的吸血鬼。
我哥回来的时候第二天半夜,迷迷糊糊感觉一团冷气钻进了被窝,自觉的拉开我的胳膊垫在颈下,把另一只胳膊环在他的腰上。
“昇炫我回来了。”软软的声线带着些许鼻音。
我不会因为他的突然离开或者回来而心情大起大落,无条件的相信和等待才是我们相处的方式。
总感觉有哪里不太对,自从我哥回来之后就总是盯着我发呆,还不时的游神。
“哥你这眼神看得我想把你吃了。”
我故意调侃他,本以为他会羞臊的骂我流氓或者直接使小性子,没想到他突然冒出一句,“昇炫你想变成我这样吗?”
满眼的悲伤像是要溢出来,看得我莫名的心慌。
“怎么突然这么问?”
“人和吸血鬼在一起就是为了拥有永恒的生命吗?”
“哥,过来。”
一把抱住走到身前的人,细密的吻落在他的眼角,“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些的,生命长短是自然规律。”能在有限的时间里陪在你身边就好了。
“我知道,可是姐姐......”暗红色的眸子布满了湿漉漉的雾气。
“达美姐怎么了?”就知道匆忙的回去一定是家里出事了。
“我姐失踪了......好像是跟一个人类走了。”
“昇炫我好怕,要是那个人是为了变成吸血鬼接近姐姐怎么办?姐姐会不会......”
“放心,不会有事的。”
太多人用各种方式接近吸血鬼,就是为了得到他们的血,想变的和他们一样,漫长的寿命是人类最想要的。
“哥你先去看电视,你这样我都没办法做饭了。”
从刚才开始我哥就一直从后面环着我的腰亦步亦趋的跟着我,亏得我们有默契才没有摔个狗**。
“不要,我就想抱着。”甜腻的奶音撒着娇。
我无奈的把他捞到身前,抱起他的腰把他放在料理台上,“那你在这坐着别动。”
从冰箱拿出一包血浆塞到他手里,我才继续准备做饭的食材。
“哥你说达美姐最后是出现在哪的?”看来,得出一趟远门了。
“呃......好像是在南......咳......非?”
我转头看过去,真是个喝血都能把自己呛到的吸血鬼。
端正的坐在料理台上的少年手里捧着血袋,殷红的唇瓣上还挂着丝丝湛红的液体,阳光从少年侧脸打过来,显得异常动人。
伸手递了杯水过去,抽走了他手里的血袋扔进垃圾桶,等他喝完水,我就忍不住吻上了那片鲜艳的唇瓣。
“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我用舌尖描绘着他的唇形,还能感觉到淡淡的血腥味。
等我哥轻启贝齿的时候,他嘴里已经没有了腥腻的味道,他知道我讨厌血腥味,所以很快的就着我递过去的水清理了口腔。
“唔......昇炫......饭......”
被过手精准的关掉燃气灶的开关,“不吃饭了,吃你。”
我的手游走在我哥白色衬衫里,顺着脊骨一路向下。
等我抱着我哥回卧室的时候,他已经昏昏欲睡,精致的小脸上残留着还未褪去的红晕。
“哥我们明天去南非。”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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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人楼楼表示很心塞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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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爱她还是爱他的身份
3月中旬的南非已经慢慢的开始转向了夏天,我们并不用准备太多的东西。
莫塞尔贝镇位于南非南部,镇中心的广场海边有著名的邮政树,这是一棵已经生长了500多年的树,至今依然枝繁叶茂,我哥说他感受到了达美姐的气息。
我们住在一个用火车车厢改装的旅馆,面朝大海,早上的阳光会穿过窗户照亮整个房间。如果不是来找达美姐,这会是一次愉快的旅程。
打听一个人最好的地方就是人群聚集地,譬如茶馆、酒吧。
茶馆老板是个热情的中年人,叫撒姆尔,在确定我们听得懂英语之后,就用流利的英语絮絮叨叨的问我们叫什么从哪里来,还给我们介绍了很多镇上的特色和旅游景点。
终于在撒姆尔停下来喝水的时候,我哥迫不及待的掏出手机翻出和达美姐的合照:“你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亚洲女孩?个子和我差不多高,白白的,瘦瘦的......”
我哥着急的双手不停比划,我轻轻握住他的手,放大了声音:“老板你要是见过一个亚洲长相的女孩,一定要告诉我们,我们真的很担心她。”
撒姆尔仔细的看了会照片,摇摇头,“没见过,不过如果你们确定她来过这里,又没有回去的话,可以去邮政树下面看看,也许她会留下什么。”
谢过撒姆尔之后我们往邮政树走去,在茶馆的时候撒姆尔讲过这棵树的故事。
在1500年的时候,一名叫派得罗的指挥官,率船经过这里,将一封信塞在长筒马靴里,放在这棵大树下。直到次年,一位东印度船队的指挥官发现了这封信,作了传递。打此之后,这棵大树成为书信的转达站,被称为“世界上最古老的邮政树”。
“昇炫,有人跟着我们。”我哥伸着脖子在我耳边耳语。
那个人,从我们一进茶馆就一直暗暗观察着我们,尤其是在我说亚洲女孩的时候眼睛里闪过一阵光。果然,他跟着我们出来了。
“没事,一会你不要暴露身份了。”我特意叮嘱他,就怕他以为有什么危险而暴露。
果然,在树下长筒靴形状的纪念碑的桶里,发现了一根玫红色的羽毛。
只有简单的四个字,很好,勿念。
男人激动的上前来抢,拿到手里反反复复的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吸血鬼的信笺,只有收信人可以看见。
“这上面写了什么?”蹩脚的英语听着有些滑稽,男人毫不在意形象的抱着我哥的小腿坐在地上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在念叨着什么,不一会脸上就满是泪痕。
我第一次见到一个男人在公共场合不顾形象的哭成这样,也许他的故事,能解开达美姐的失踪之谜。现下最重要的是找一个可以充当翻译的人,于是我们回到了茶馆。
撒姆尔给我们传述了他的故事。
男人叫Abel,是个摄影师,在小镇上采景的时候看见了在海边弯着腰抓螃蟹的达美姐。
一身淡绿色的长裙,在海边的微风下飘逸,火红的长发是海浪一样的波浪卷,微扬的嘴角被阳光打出漂亮的阴影。
手中的相机不自觉的按下快门,透过相机镜头,他看见女孩正抬头看着他。
美好的相遇往往是一段恋情的开端,但这一段,他不知道该称为恋情的开端还是阴谋的开始。
他注意到了女孩背上两道淡淡月牙型的印记,他曾给一对吸血鬼恋人拍过照,知道那是翅膀的位置。
他见过那对吸血鬼在天空翱翔的样子,那是他向往的,能飞得高就能捕捉到更多不同的风景。他也听说过,人类如果喝了吸血鬼的血,就能变成吸血鬼。
女孩总是喜欢浪漫的,而他善于制造浪漫。在他们认识的第100天,一场浪漫的海边烛光晚宴,和一瓶加了料的红酒。
女孩睡的沉静,嘴边还有一小块点心残渣。注射器扎入女孩纤细的胳膊,粉红色的血液一点一点的灌满针管。
他把抽出的液体小心翼翼的灌进精心准备的小瓶里,还细心的把女孩抱进了房间,盖好被子。
从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没有见过女孩,那瓶粉红色的血液,他一直带在身边。
“你为什么不喝了它?你不是很想变得和他们一样吗?”欲望总是蒙蔽人的双眼。
“我发现比起变成吸血鬼,我喜欢她更多一点。”Abel双手捂住脸,垂着头,片刻又抬起头:“你们是认识她的吧,你们一定知道她在哪?”
男人的眼里充满了懊悔,明明是浪漫的邂逅,被他变成了肮脏的骗局。
“我姐怎么可能被你的酒迷晕,我们对那些东西都是免疫的。”我哥实在忍不住低声嘟囔。
不相信的眼神死死的盯住我哥,喃喃道:“可是她当时确实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以为她以为我不喜欢她才离开的......”
“有什么话我可以帮你转告,不过她见不见你我就不知道了。”我大概知道达美姐会在哪里了。
“那麻烦把这个还给她,还有,替我说声对不起,我会留在这个镇上,如果她原谅我了就来看看我吧。”Abel从怀里拿出那个小瓶,不舍的递到我哥手里。
“你该庆幸你没有喝下它,喝了不一定会长出翅膀,你们却是真的结束了。”留下最后的忠告,牵着我哥走出了茶馆。
外面夕阳正好,远处的灯塔格外耀眼。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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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仙女们没事都冒冒泡,不然我会以为没人看
,楼楼起名废,所以故事里的人大多是YG或者他们身边的熟人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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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太忙了,顾不上码文,好不容易才把网游的码完,晚上这篇如果码出来了就更,没码出来的话就明天更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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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们之间也曾有过危机
漫天星辰的夜,让我哥带我飞到灯塔顶端,果然看见了达美姐。
以前在岛上,达美姐不开心的时候都喜欢去最高的建筑上待着,她说,在高处俯视大地或者仰望天空,都异常辽阔,看着看着,什么不好的心情都烟消云散了。
“你们来了?走吧,回家。”达美姐一点也不意外我们的出现。
精致的妆容下,依旧可以看出达美姐比之前老了,或者说成长了。
吸血鬼的生命近乎永恒,他们的衰老速度也是非常缓慢的,导致他们加速衰老和死亡的,只有失去他们独有的血液。
一小瓶的量,让达美姐从十七八变成了二十出头的模样,一般人可能察觉不出变化,我看了二十多年的容貌发生了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我哥,从初见我的模样变成现在的模样,也是因为当初的我还不懂的信任二字的含义。
“达美姐你先回去吧,干爸干妈都很担心你,我们回去还得坐飞机,我哥可带我飞不了那么远,我们在这里留几天,难得出来一趟。”
我现在都担心一会我要怎么从灯塔下去,光是上来,我哥就累瘫在我怀里了。
达美姐看看我俩,调笑道:“昇炫你该减肥了,要不让志龙分你点血,你也长对翅膀多好。”
“姐你明明知道......”知道我不会接受我哥的血。
“好了好了,我当然知道,我开个玩笑,走吧,我带你下去。”达美姐爽朗的笑声绕着灯塔回荡。
“唉,我怎么就没遇到一个像你这样的人类呢。”半空中达美姐突然感慨。
“姐你也像我一样去抱一个回家养好了,去挑个长得漂亮的。”
“你直接把昇炫给我吧,我还省的养了。”
“不给。”我哥挥动着漂亮的红色翅膀直接把我抢过去,我俩在半空中翻了个圈摔在了沙滩上。
还好距离沙滩并不高,加上沙质柔软我才没有受伤。
“你俩好好度蜜月吧,我回去了。”达美姐绕着我俩飞了一圈就离开了。
躺在沙滩上的我也不想动弹,拉过我哥揽在怀里,欣赏异国他乡的夜空。
记得那年我才13岁,也就是我刚发现我和我哥不同的时候。那时的我只知道吸血鬼是靠血维生的,其他的还不懂。
学校里另一个叫金焕的吸血鬼趁我哥不在的时候,把我骗回了家。
他说:“知道为什么你一个人类能生存在吸血鬼的领地吗?因为你是他们权家养的食物,你身上的血液,最后都会流进他们的身体。”
“你骗人!我哥才不会吸我的血,他们都只喝血浆。”
“傻孩子,血浆怎么能比得上新鲜的血液,那种感觉,尝一次就再也忘不掉了。”他说着还故意用舌头舔了舔那对尖牙。
我吓得直往后躲,不停的摇着头低喃,“你骗人,你骗人。”
“我没有骗你,其实我母亲就是个人类,被我父亲当作新鲜的食物供应器养着,每次看见我父亲吸母亲的血我都好害怕,好难过,所以不想你也变成那样,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带你离开这里。”
他步步逼近已经呆住的我,我的脑子里充满了恐惧,任由他带着我飞出了岛屿。
我以为我安全了,还真诚的向他说了声谢谢,他说我一个人无依无靠,让我先和他住在一起。
才第三天我就开始想念我哥达美姐还有干爸干妈,我求他带我回去。
“你不怕他们吗?他们只是想要你的血,你回去就是送上门的肥羊。”
“我......我想他们了,他们不会那样的......你带我回去,我亲口问我哥......”
“还真是个傻孩子啊,你以为你还能回去吗?”
他不再是一副哄小孩的模样,满脸都是贪婪的表情,“用你换你哥一点血他应该很乐意。”
“你骗我!”
后知后觉的发现他的阴谋已经晚了,我被他五花大绑在床上,饿了整整两天,昏睡过去的我是被外面熟悉的声音惊醒。
昇炫在哪?
我挣扎着想要发出声音,才发现嘴被堵着,只能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果然是杂种才会干出来的事,说吧,你要什么?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我就要你的血。
我给你,你放了他。
那是自然,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他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用,吸血鬼的血比人类的血更适合我这种“杂种”不是吗?
外面没了动静,我更加心急,双手不停的使力想要挣脱,手腕被勒的生疼,眼泪刷刷的往下流,不是疼,是心慌。
怎么就轻易的信了别人,我的命是我哥救的,十三年的朝夕相处,怎么就信不过他,让自己落入这种境地,让别人有机会伤害他。
双手终于挣脱,我快速坐起来解开了脚上的麻绳,在房间里找了个半天也只有个台灯可以当作凶器。
我蹑手蹑脚的打开门,找准金焕的位置,照着他的脑袋就砸了下去。他身子一晃,闷哼一声,手里的针管掉在了地上。
我看见我哥光滑的脖颈上有一个粉红色的小洞,还在往外留着血。
我哥趁金焕还没反应过来,迅速把我拉到身后,露出了尖牙,翅膀也蠢蠢欲动,我知道这是他防备的姿势。金焕自知不是对手,捡起针管从窗户飞了出去。
我抱着我哥哭了二十多分钟,鼻涕眼泪全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轻抚着我的头发,“昇炫,以后你只要相信我说的就好了。”
“嗯。”带着哭腔的鼻音闷闷的回应,“哥你疼么?”
我退开我哥的怀抱,想要看看他的伤口,却先看见了他的脸,原本的稚嫩变成了青涩,已然是十五六岁的模样。
“哥......你的脸......”我胡乱的用手揉着眼睛,想要看清楚些。
“昇炫你的手,疼么?”我哥小心翼翼的拉着我的手,我这才发现手腕在争扎的时候蹭破了皮,还往外冒着血珠。
我把手腕伸贴到我哥的嘴唇上,胡言乱语,“哥你喝我的血吧,喝了就能变回去了对不对?”
我哥拉下我的手,沾着血的嘴唇覆上我的,只是轻轻的触碰,停留片刻又分开,“没关系,长大了才好保护你。”
安然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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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好多眼熟的ID不见了是因为不上贴吧了,后来发现只是不来我的楼了
,然而只要有人我就继续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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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懂得知足的孩子更可爱
后来我才知道,金焕的母亲确实是个人类,却不是他说的那般,他父亲待他母亲很好,而他恨自己的血不纯,即使是吸血鬼,却比不上其他的同类。
他以为让自己的血纯正一些,就可以变强,而我哥有着最纯的血统。
我知道我哥的妥协是怕他伤害到我,如果不是我,他根本不可能有机会伤害到我哥。
那轻轻的一吻让我明白了我对我哥不是弟弟对哥哥的喜欢,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或者说是,爱。
天上的星星闪烁着温柔的光芒,怀里的人睡的正香。
轻轻的抱起他回到房间,软软的人如同撒娇的猫在我胸前轻蹭,发出舒服的低吟。
我哥的孩子气只在我面前,我从来不认为从小保护我的他是个孩子。
以前他宠着我,现在换我宠他。
我们只在莫塞尔贝镇上停留了两天就打道回府了,因为我哥的食物没了。
坐飞机是绝对带不了的,在镇上人生地不熟也不敢轻易暴露身份,Abel帮我们弄到过一小袋血浆,也只够维持两天。
回到夏阳小镇才发现家里也没有存粮了,大晚上的黑市也关门了,只有去医院先偷两袋应急。
自从我懂事以后就不允许我哥去偷,这次是个例外,以后我一定要多备点存货。
快到医院的路上,一个五六岁模样的小女孩跌跌撞撞的跑过来,撞到我的腿上。
我伸手扶住她,一张可爱的小脸上脏兮兮的全是泪水,眼睛都哭肿了。
小女孩用肉乎乎的手背抹了下眼睛,抬头看看我,又看看我哥,突然抱住了我的大腿。
“哥哥,你们是天使对吗?爸爸说长得漂亮的人一定是天使,那你们能帮我的对不对?”一双眼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我蹲下身子,扶着她的肩膀问她,“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haru。”稚嫩的童声。
“能告诉哥哥发生什么事了吗?”
haru的爸爸是个老实人,家庭幸福但是没太多积蓄。
本来生活也过的还不错,自从haru上了幼儿园,看到别的小朋友有各种漂亮的衣服和玩具,也羡慕起来。
她撒着娇问爸爸要橱窗里的公主裙,商场里的芭比娃娃。
本就拮据的家庭根本挤不出多余的钱去买那些名贵的东西,但她不懂。
爸爸不忍心看见看见她失望的表情,许诺她等她过生日就给她买。
爸爸回家越来越晚,妈妈总是说,你别惯着她,这样太辛苦了。
haru是我的宝贝,我不惯谁惯呢。
还没等来生日,却等来了爸爸住院的消息。
妈妈说,爸爸是为了多赚点钱给她买她喜欢的公主裙和芭比娃娃才会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的。
妈妈说,haru,没有人比爸爸更爱你,但是你一点也不关心爸爸为什么越来越瘦了。
妈妈说,我们连爸爸都医药费都付不起,只能带爸爸回家了。
她看着病床上脸色苍白,满身管子,腿上还打着石膏的人,哭成了泪人。
haru对不起,礼物没办法给你买了。
“我不要礼物,不要衣服不要玩具了,我会乖乖听话,哥哥,你帮我让爸爸快快好起来好吗?”
“haru以后看见小朋友们的新玩具还会让爸爸买吗?”
“haru不要了,haru可以借来玩,haru不想让爸爸那么累,不想让爸爸受伤。”小女孩的头摇成了拨浪鼓。
我站起来牵起haru的手,“那haru带我们去找爸爸吧,一个人跑出来会让爸爸妈妈担心的。”
“我也要牵。”我哥在一旁抗议。
我伸手握住我哥的手却又被他挣开,把手伸到haru面前。
我哑然失笑,对于小孩子我哥还真是没什么抵抗力。
haru开心的牵起我哥,“哥哥你的眼睛真漂亮。”
路灯下三个拉长的身影,中间的小女孩不时的跳着。
病房门口,我哥掏出一块大红色的宝石放进haru手里,“和哥哥眼睛一样漂亮的石头送给你,一会交给妈妈保管,可别弄丢了。”
“嗯,谢谢天使哥哥。”haru小心翼翼的把手攥紧,生怕掉了。
“那我们走了,haru再见。”我哥依依不舍的摸着小女孩柔软的发丝。
看着haru走进病房,我哥去了血库,我去了一楼缴费处。
总要做点什么,拿点血浆才不会太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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