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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论那些常见的逻辑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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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吧亲好,我是你们的小萌新,苍玉,也可以叫我眠眠/Chain(链子)/临午,反正没人认识我,怎么叫都好的。
首先老实交代,黑括号里的“科普”是我为了格式硬填进去的,这个贴子主要是扯一下那些常见的逻辑谬误的形式啊什么的,再(胡乱)结合一些现实案例,希望能够为吧友们与人理(si)论(bi)提供一点理论支持(又开始瞎扯了)
本贴所有理论支持来自图书《神逻辑》。
严肃的镇楼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7-20 20:28回复
    先把2l占了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7-2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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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里的所有理论支持都来源我看《神逻辑》这本书时做的摘抄,顺便推荐一下这本超萌又很有学术的书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7-2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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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诉诸结果:诉诸结果,即依据某观点若成立(或不成立)所产生的结果的好坏,来判断一个观点是否正确。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7-20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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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逻辑谬误,个人认为可以解释一些nc粉的行为。在他们看来,“这本书(这个作者)我喜欢,你吐槽这本书(这个作者)/说他(这本书)抄袭/玛丽苏,对这本书(这个作者)影响不好,所以你的行为是错的,你的观点也不对,所以我要喷你。”
          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吧……因此一些“nc粉”说话会有一种迷之优越感,也许就是因为他们是这样认为对方的观点的。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7-20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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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稻草人谬误:“树立稻草人”,是指有意地滑稽模仿他人论点,以达到攻击模仿出来的论点而非实际论点的目的。
            歪曲、错误引用、曲解或将对方立场简单化的行为都属于此项谬误。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7-20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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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项谬误……我一时举不出例子来【尴尬】。
              我想想……(所以你一点准备都没有就开开贴了?)
              总之就是错误地引用他人观点一类的。
              例如,我说:“吧规是需要人人遵守的。”而一个人反驳我说:“那意思是我们就不能对吧规提出修改意见了?”
              但我说的话里并没有包含这一层意思。
              【神一般的举例】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7-2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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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诉诸无关权威:诉诸权威,便是诉诸一个人的谦逊,也就是说,诉诸起他人更有见识的感觉。绝大多数我们相信的事,都是基于可靠的权威的,历史陈述也是。但如果诉诸无关权威,即不是手头问题专家的人,则其观点更【可能】是错误的。
                例如“诉诸古代智慧”,即一个信念仅仅因为起源古老而被认为正确的。
                相似谬误:“诉诸模糊权威”,即把某观点的来源归于一个面目模糊的群体,例如:“外国专家表示……”。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7-20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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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项……依旧不知道怎么举例_(:з)∠)_
                  不如坐等万能的吧友们吧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7-20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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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词义模糊:词义模糊利用了语言的歧义,在论证过程中通过改变词义来支持一个无事实根据的结论。(若一个词的含义在论证过程中始终维持不变,则被描述为“词义明确”)
                    这项谬误通常出现在有关科学和宗教的讨论中。
                    “词义模糊”例:“为什么”在一种语境中被用以寻求【原因】,而在另一只领域中,它被用以寻求【目的】。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7-20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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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项就不用举例了吧比较高级【你自己没文化罢了】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7-2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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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虚假两难:虚假两难是指给出一个由两种范畴组成的有限集合,并假设讨论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必须属于该集合。(也称排中谬误,非黑即白谬误或错误二分法)
                        【“在狂热主义之战中,谁都不能置身事外;你若不在我们这边,便在狂热分子那边。”——原书例】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7-07-20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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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楼有错误,删除重发了】
                          这一项谬误应该很常见了【可你依旧举不出例子】
                          大概就像关于一些“腐女”的言论:你如果不喜欢看bl、不是腐女,你就是歧视同性恋。
                          ……虽然不歧视但也不代表吃得下吧,为什么非要划分两个极端?
                          【这里不反腐,只是举例】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7-07-20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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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乱赋因果:该项谬误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为一个事件假定一个原因。这项谬误有两种具体类型:“后此即因此”(post hoc ergo propier hoc)以及“伴此即因此”(cum hoc ergo propter hoc)。前者:只因为事件A在事件B之前发生,就被认为是事件B发生的原因。后者:因为事件A和事件B同时发生,就被认为是事件B发生的原因。在很多学科中,这被称为混淆了【相关性】和因果关系。
                            【“最近发生地震是因为我们忤逆了国王”/某项研究表面
                            名,一个国家消费巧克力的数量与该国获诺贝尔奖的人数高度相关,遗憾的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只要多吃巧克力,就更有可能获诺贝尔奖。——原书例】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7-07-2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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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楼有错字,删除重发】
                              这一项我相信没有举例的必要,易懂。另外,我很喜欢巧克力的但最近戒了,因为被吐槽说“不怕长胖吗”💔
                              以及,勾着头打字有点累了qwq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7-07-2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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