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9 16:47:56 来源: 沧州晚报
关于2018年市区初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文教局、沧县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
为顺利完成2018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前,市教育局印发了《沧州市区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近期对相关工作又做了具体规定(见附件),请大家一并贯彻落实。
招生前,有关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宣传工作,将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内容通知到每一所小学,让小学通知到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和家长,特别是师院附中(第十七中学)因学校还未建成,今年新生暂由第十四中学负责招生,单独下达招生计划,单独编班,统一安排教师授课,统一教育教学管理,待学校完工后全部搬迁至新校址。在招生过程中,各初中学校一要严控招生计划和班额;二要严禁不规范招生;三要关注变化的区域,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初中招生情况进行联查,发现违规招生现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咨询热线:3170652、3170675、3170655。
沧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
2018年市区初中招生义务教育服务范围
三中初一部(含十六中 ):
①铁路以东、解放路以北;②新华区路华小学、实验二小直升学校。
五中:
①浮阳大道(原西环中路)以西、解放西路以南、朝阳大街以东、黄河西路以北;②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浮阳大道(原西环中路)以东、运河以西、新华路以南;③运河以东、新华路以南、清池大道以西、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的汉族学生。
民族中学:
①铁路以西、清池大道(原南北大街)以东,新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部分;②运河以东、新华路以南、清池大道以西、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的少数民族学生;③铁路以西、运河以东、黄河路以南。
关于2018年市区初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文教局、沧县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
为顺利完成2018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前,市教育局印发了《沧州市区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近期对相关工作又做了具体规定(见附件),请大家一并贯彻落实。
招生前,有关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宣传工作,将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内容通知到每一所小学,让小学通知到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和家长,特别是师院附中(第十七中学)因学校还未建成,今年新生暂由第十四中学负责招生,单独下达招生计划,单独编班,统一安排教师授课,统一教育教学管理,待学校完工后全部搬迁至新校址。在招生过程中,各初中学校一要严控招生计划和班额;二要严禁不规范招生;三要关注变化的区域,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初中招生情况进行联查,发现违规招生现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咨询热线:3170652、3170675、3170655。
沧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
2018年市区初中招生义务教育服务范围
三中初一部(含十六中 ):
①铁路以东、解放路以北;②新华区路华小学、实验二小直升学校。
五中:
①浮阳大道(原西环中路)以西、解放西路以南、朝阳大街以东、黄河西路以北;②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浮阳大道(原西环中路)以东、运河以西、新华路以南;③运河以东、新华路以南、清池大道以西、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的汉族学生。
民族中学:
①铁路以西、清池大道(原南北大街)以东,新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部分;②运河以东、新华路以南、清池大道以西、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的少数民族学生;③铁路以西、运河以东、黄河路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