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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学】李老师的劳动法小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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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禁止套娃 20200107
小李是蜜思吧有限责任公司某部门的在职员工,于2019年6月30日正式签订五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入职公司,担任运维专员一职,合同约定该岗位试用期为6个月。到年底试用期将满,小李得到了部门内部的一致好评,其工作量排名为部门第二。小李于12月27日向上级领导提交了转正申请,进入转正流程。
12月31日,周二。这天上午,公司的HR青楼带着一名实习生来到小李工位前,由实习生录像,青楼向小李宣读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告知书中以小李在试用期间绩效考核不达标、无法胜任运维专员岗位为由,宣布与小李解除劳动合同。
面对五大三粗的公司保安、虎视眈眈的青楼和眼前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小李的眉头紧皱,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突然,他灵机一动,小脑瓜里抓住了一个重点,他质问青楼:“根据考核记录,我的工作量排名为部门第二,不存在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情况,公司凭什么以此为理由辞退我?”,青楼答道:“今年绩效考核并不是以工作量为KPI(关键极限指标),故工作量排名仅作参考,我们从其它方面判断你无法胜任本岗位。”,稍微停顿后,青楼继续说:“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式,但根据条款'本劳动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即蜜思吧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我们有权自行选择绩效考核方式。”
办公室内鸦雀无声,同事们似乎都被青楼的这顿骚操作闪到了腰,大家完全说不出话。
沉默半晌后,小李恍然大悟:“所以这一条款是在套娃喽?”
青楼:“你也可以这么理解,但合同是你自己签的,接受现实吧。”
小李:“禁止套娃”
青楼:“禁止禁止套娃”
小李:“禁止禁止禁止套娃”
青楼:“禁止禁止禁止禁止套娃”
小李:“禁止禁止禁止禁止禁止……”
……
很久以后,在两人的套娃相声中,蜜思吧迎来了2020年的第一个日出。
(剧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1-07 14:27回复
    前排座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01-07 14:28
    收起回复
      2026-07-12 00: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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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小剧场01的法律知识补充:
      1.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依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必须由用人单位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不能再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2.劳动合同格式条款 劳动合同法侧重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在合同解除问题上双方权利不对等,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只有在具备法定解除条件和遵循法定程序后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条款赋予用人单位超出劳动法规定范围内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预告解除合同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公司后解除劳动合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0-01-0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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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课后作业:
        请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指出青楼的套娃哪些部分违法,并为小李提供职业建议。
        请同学们好好学习本日内容,按时完成课后作业。下课!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0-01-0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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