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我的想法,有一种观点我比较认可,受害人那天和室友闹得不愉快,想外出租房子,她在之前的一两天之内取出了将近600块钱,想在外面租两个月左右的房。而且据说她寒假有打工的计划。那就更有可能租房了。不然她在学校呆着干嘛呢?要么回家,要么在外租房子。当时的房租一般都是200块钱左右,所以她很可能是想在校外租房,才从银行卡里取走了600块左右,受害人之前在报纸或者电线杆上看到了某个房屋出租招聘的广告,给房东打了电话,并留下了自己宿舍的电话。
然后那天下午房东给她打了一个电话,约她去看房(或者压根就没有那个电话,她只是和房东约好了,在下午5点半或6点左右去某个地方看房子)。她便在傍晚吃完饭走出校园,去和房东约好的地点看房,很可能是一处居民楼小区1楼和2楼的位置,肯定距离南大不远,就在南大附近。很可能1楼和2楼都是房东家的房子,房东住2楼,受害人想租1楼。不太可能是平房,因为受害人自己住的南园四舍就是楼房,她应该习惯住楼房,方便学习,比如灯光方面,楼房一般是白炽灯,平房一般是小灯泡,比较昏暗,不方便看书学习,而且应该有卫生间,可以方便上厕所和洗澡,如果是平房,她要洗澡或者方便的话还要跑出去很远,那样也很不方便。(这样如果她喊叫的话,下面是地下室,没有人,上面是房东的家,她喊叫别人应该也听不见,包括房东切肉的声音)。
房东见色起意产生邪念,想侵犯受害人,受害人激烈反抗,被房东给打昏或者捂死,房东也是一时冲动犯罪,最后决定碎尸冲马桶,家里有烹煮的工具,也有浴缸,可以放血。切2000块应该就是准备冲马桶,因为他切的很细碎,有的都成肉末了,说明这个凶手肯定不是无聊切着玩,也不是什么变态,享受什么切肉过程,应该就是想切成小碎块或者肉末冲马桶。一般的人碎尸,尤其是陌生人碎尸,哪有闲工夫切这么多块呢,也就切个几块,十几块就直接抛了。但由于当时大暴雪,一些地下管道冻裂了,导致鼓楼区部分地区大面积停水没有完成这个计划,凶手无奈转而去闹市区抛尸。总体来说,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我个人也比较认可这种推理方向。只是这个推理有一点说不通,就是这个凶手,他为什么要去南大校内抛尸呢?
然后那天下午房东给她打了一个电话,约她去看房(或者压根就没有那个电话,她只是和房东约好了,在下午5点半或6点左右去某个地方看房子)。她便在傍晚吃完饭走出校园,去和房东约好的地点看房,很可能是一处居民楼小区1楼和2楼的位置,肯定距离南大不远,就在南大附近。很可能1楼和2楼都是房东家的房子,房东住2楼,受害人想租1楼。不太可能是平房,因为受害人自己住的南园四舍就是楼房,她应该习惯住楼房,方便学习,比如灯光方面,楼房一般是白炽灯,平房一般是小灯泡,比较昏暗,不方便看书学习,而且应该有卫生间,可以方便上厕所和洗澡,如果是平房,她要洗澡或者方便的话还要跑出去很远,那样也很不方便。(这样如果她喊叫的话,下面是地下室,没有人,上面是房东的家,她喊叫别人应该也听不见,包括房东切肉的声音)。
房东见色起意产生邪念,想侵犯受害人,受害人激烈反抗,被房东给打昏或者捂死,房东也是一时冲动犯罪,最后决定碎尸冲马桶,家里有烹煮的工具,也有浴缸,可以放血。切2000块应该就是准备冲马桶,因为他切的很细碎,有的都成肉末了,说明这个凶手肯定不是无聊切着玩,也不是什么变态,享受什么切肉过程,应该就是想切成小碎块或者肉末冲马桶。一般的人碎尸,尤其是陌生人碎尸,哪有闲工夫切这么多块呢,也就切个几块,十几块就直接抛了。但由于当时大暴雪,一些地下管道冻裂了,导致鼓楼区部分地区大面积停水没有完成这个计划,凶手无奈转而去闹市区抛尸。总体来说,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我个人也比较认可这种推理方向。只是这个推理有一点说不通,就是这个凶手,他为什么要去南大校内抛尸呢?











